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一)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3、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4、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5、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6、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二)按照实际情况计算的有:1、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2、交通费=实际发生的费用3、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4、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5、后续治疗费=医疗机构确定的后续治疗费用2017年上海市十级伤残赔偿参考数据:1、上一年度上海市职工年平均工资60432元2、上一年度上海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43851元3、上一年度上海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9208元4、上一年度上海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8155元5、上一年度上海市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425元6、伤残鉴定费=实际伤残鉴定费用伤残等级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综上所述,上海工伤赔偿的数额还是要根据官方发布的相关数据来确定,只要确定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了这些变量,就可以根据按照上述小编所列的固定计算方式得出具体的工伤赔偿金额了。
上海工伤认定十级的赔偿标准是多少?公司和劳动者间的 劳动关系 是依据 劳动法 建立的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根据劳动法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一般公司是需要为劳动者购买保险的,这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向公司申请赔偿, 工伤 被鉴定为10级公司需要一次性赔偿7个月 工资 。 一、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 工伤认定 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 事实劳动关系 )的证明材料;3、受伤人 身份证 ;4、用人单位登记注册资料( 营业执照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 职业病 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初诊病历资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以上资料之后会给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你一张你提交的材料清单(一式两份);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还会给你一张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两份),经劳动局认定为工伤的,人社局再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一式四份) 伤情稳定(医疗期终结)后去做 伤残等级鉴定 !按照鉴定的 伤残等级 ,对照所在省出台的《 工伤保险条例 》对应的伤残等级赔付标准进行赔偿。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 伤残 的赔付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未到达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等级的,一般没赔偿,但 医疗费用 及工伤工资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 伤残鉴定 需要带以下资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劳动合同 ,伤者身份证,疾病诊断证明书,病历,营业执照(副本), 授权委托书 (如果需要委托别人办理的话),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开具一张向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办公室的介绍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所需资料后会给你一张材料收讫补正告知书,然后会给你一个鉴定时间表(里面有鉴定时间、地点、单位等信息),鉴定须知单,还有一张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按照给定时间,去鉴定就可以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了。对市级以下鉴定机构出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或到上一鉴定机构再鉴定。省级鉴定中心为最终鉴定结论,如果对省级的鉴定结论不服,也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了。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法都是不一样的,存在一定的地域差异。关于工伤理赔这个问题,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参考数据,这个参考的依据是按照各地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所规定的 赔偿标准 计算的。 达到最低十级及以上伤残的有三项赔偿,分别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 社保 支付给伤者)、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社保支付给伤者--也有些地区规定该项赔偿由企业支付给伤者)、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由企业支付给伤者)。 没 解除劳动合同 (意思就是你还在这个单位继续工作)只领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有些地方没 解除劳动关系 也可以领到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暂时得不到。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 十级伤残 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4个月, 八级伤残 为12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八级伤残为16个月,九级伤残为12个月,十级伤残为8个月。 而《浙江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十级伤残的赔付标准是: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六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一个月。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3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十级1.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 工伤保险 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如用人单位未给从业人员购买社保,以上赔偿由用人单位参照上述赔偿标准全部自行承担。 三、有些用人单位在计算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时候,是按照实际收入计算,有些是按照社保缴费基数的基础工资计算,两者差异非常巨大!如十级 伤残赔偿 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工资的计算,假设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实际收入工资为5000元,那么7乘以5000等于35000元;但社保局计算是按照缴费工资来算的,你受伤前12个月平均的工伤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给你报的2000元,社保局结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话就是7乘以2000等于14000元;那么35000减去14000就等于21000,这其中就存在了金额上的巨大差异;那么这个21000元就由用人单位来补给你(我们单位是这样做的)甚至是停工留薪的工资都是按照伤者正常的考勤工资计算,如他上班的工资是7000一个月,因为工伤不能上班,每个月照常发7000的工资给伤者。绝大多数的企业不可能这样做,最多发放基本工资,也就是说你正常月收入7000,你的基础工资只有2000,那么就只发2000给伤者,或者按照本地区平均工资发给伤者)包括后面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也是这样的。很多企业不愿意按照实际收入来赔偿给伤者,主要就是因为这样的计算出来的赔偿会导致企业的负担太重,成本太高,所以多数企业是按照社保的缴费工资来计算赔偿伤者(或者是按照本地区平均缴费工资计算),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实际工资来计算补偿的,甚至可以这样说,除了三项社保的补偿以外,我们还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当然,这个需要耗费法律资源、耗费自己的时间、精力、金钱)。 综上所述, 上海 的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和全国的赔偿标准都是一样,需要一次性补偿受伤员工7个月的工资。如果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赔偿那么受伤者可以申请 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要带好相关的证件,鉴定结果出来后公司还未赔偿可以上诉。
2019年上海市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条例)一、上海市职工因工死亡工伤赔偿标准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
1、丧葬补助金为25986元(赔偿标准为: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的上海市上一年度即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36200元(因工死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21810元*20倍);
以上两项合计为:462186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详见《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二、上海市职工1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7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350811元、最低为116937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90%(最低不得低于3897.9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三、上海市职工2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5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324825元、最低为108275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85%(最低不得低于3681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四、上海市职工3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3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98839元、最低为99613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80%(最低不得低于3464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五、上海市职工4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21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72853元、最低为90951元;
2、伤残津贴: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5%(最低不得低于324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死亡。
六、上海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8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33874元、最低为77958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3031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6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36个月=15591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8个月77958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七、上海市职工6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207888元、最低为69296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的,为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的60%(最低不得低于2598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30个月=129930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5个月64965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八、上海市职工7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68906元、最低为56303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24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24个月=103944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12个月51972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九、上海市职工8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1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42923元、最低为47641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8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18个月=77958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9个月38979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十、上海市职工9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116937元、最低为38979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12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12个月=2598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6个月51972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十一、上海市职工10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7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一月本人缴费工资,但最高为90951元、最低为30317元;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6个月的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4331元*6个月=25986元)。如果分别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都是3个月12993元。因工伤人员退休或者死亡使劳动关系终止的,不享受本项规定的待遇。
备注一:
1、以上各项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新修订的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计算所得。
2、除以上各项赔偿外,工伤赔偿项目还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必要的康复费用等。如果单位给伤亡者缴纳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了工伤保险,那么5-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则仍由单位支付。
3、以上赔偿金额标准按上海市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331元为基数计算。
4、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2011年上海工伤计数方式 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
5、关于缴费工资的特别规定:工伤人员或者因工死亡人员负伤前或者死亡前一月缴费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按照工伤人员或者因工死亡人员负伤前或者死亡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6、本赔偿标准只适用于上海市各区县。
7、请大家注意!因受伤者的本人工资、全国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地方法规规定各不同,故各地赔偿标准也不尽一致。关于各地职工月平均工资,大家可以上网搜索查找或者到当地统计局咨询
上海市工伤赔偿计算标准
序号
赔偿项目
享受标准
发放单位
备注
1
医疗费
凭发票
基金
定点医疗机构、规定诊疗项目、药品、服务标准
2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元/天
基金
地区人民政府制定
3
交通、食宿费
凭票据
基金
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社保同意
4
康复治疗费
凭票据
基金
医保制定康复机构、其他同上
5
辅助器具费
凭票据
基金
指定服务机构,符合标准费用
6
停工留薪工资
原工资待遇
基金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
7
护理费
评残前
单位
1,完全不能自理50%“职平”/月,2,大部分40%“职平”/月,3,部分30%/月,经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定
评残后
基金
8
伤残补助金
一级27个月
基金
1、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五六级伤残,视情况保留劳动关系或工伤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3、七至十级伤残,或保留劳动关系不退岗,或期满终止、工伤者自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4、本人工资指工伤或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地区“职平”3倍的,以3倍计,低于“职平”60%的以60%计
二级25个月
三级23个月
四级21个月
五级18个月
六级16个月
七级13个月
八级11个月
九级9个月
10级7个月
9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90%
基金
1、一至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2、五六级,保留劳动关系,适当安排工作,无法安排工作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3、伤残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点的由基金补足
4、达到退休年龄的停发津贴,享受养老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级伤残85%
三级伤残80%
四级伤残75%
五级伤残70%
单位
六级伤残60%
10
一次性医疗补助
五到十级
基金
1、五级18个月“职平”,一级少三个月
2、经工伤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享受该待遇
一次性就业补助
五到十级
单位
同上
11
丧葬补助金
六个月“职平”
基金
近亲属
12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40%月工资
基金
1、核定的抚恤金不高于员工生前工资
2、按月支付至被抚养人失去条件
其他30%月工资
13
工亡补助金
576880元
基金
1、发给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致死亡的,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工亡补助金
3、一至四级伤残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近亲属可享受丧葬费、抚恤金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