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一、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
(1)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了公民、法人或其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他违法行为。
二、行政人员在执法中哪些侵害了公民的财产
行政人员在执法中侵害公民的财产有: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产损害的其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他违法行为。
行政追偿的要件有哪些行政追偿制度就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赔偿费用后,依法要求负有责任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它是指在行政赔偿中,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代表国家向行政赔偿请求人支付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了赔偿费用以后,依法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公务人员、受委托的组织和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的一项法律制度。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追偿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根据《国家赔偿法》本条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追偿,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 国家已履行了赔偿责任行政追偿以国家承担了赔偿责任为前提,这是国家行使行政追偿权必要条件。虽然国家是否履行赔偿责任并不是向工作人员进行追偿的直接原因,但是,在受害人未获得赔偿之前,国家自己的赔偿责任尚未实现,向工作人员追偿会缺乏法律上的正当性,这正是法律将国家履行赔偿责任作为必要条件规定下来的原因所在。二是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侵权行为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是国家行使行政追偿权的主观要件。把行政追偿限制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范围内,主要原因是鼓励工作人员发挥主观能动性和抑制违法行政的平衡问题。现代行政事务错综复杂专业性强,为了保障行政机关处理与案件有关的具体情况相适应,法律通常为工作人员留下了裁量的空间,不可能要求每个工作人员凡事都能作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不出现任何偏差。因此,国家赔偿法允许工作人员在一定的限度内,出现差错而不负责任。一方面,有利于保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抑制任意或不负责任行使行政职权的问题。如果不问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无过错或过错的程度,一律予以追偿,则势必会损伤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终损害了公共利益。只要具备了上述两个条件,国家就应当行使追偿权。
行政赔偿构成要件包括哪些行政主体
所谓行政主体是指执行行政职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中“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如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与地方行政机关(如地方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工作人员”则既包括行政机关中的工作人员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也包括受上述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
职务违法行为
所谓职务违法行为是指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它是行政赔偿责任中最根本的构成要件。在这个概念中,需要说明的是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一)什么是违法;(二)什么是“执行职务”。对此,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我国国家赔偿法未作规定,理论界认识也不一,但从行政赔偿的立法精神看,“违法”应包括违反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与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我国承认与参加的国际公约等。“执行职务”的范围应既包括职务行为本身的行为(如工商管理部门违法吊销许可证和执照),亦包括与职务有关连而不可分的行为(如讯问案件时,警察刑讯逼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途中违反交通规则将他人撞伤)。
损害后果
确立行政赔偿责任的目的在于对受害人受到的损害进行赔偿。因此,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前提。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需要指出的是,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损害仅指物质损害与直接损害,而不含精神损害与间接损害。
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是联接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的纽带,是责任主体对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基础与前提。如果缺少这种因果关系,则行为人就无义务对损害后果负责。因果关系的苛严程度会直接影响到相对人一方合法权益救济的范围,我国行政赔偿责任构成要件中的的因果关系应采取什么样的因果关系呢?理论上歧见纷纷,但最具代表性的观点是采用直接因果关系,即指行为与结果间存在着逻辑上的直接关系,其中行为并不要求是结果的必然的或根本原因,但应是导致结果发生的一个较近的原因,至于其关联性紧密程度,则完全要依据案情来决定。
行政赔偿成立的要件有行政赔偿有以下的成立要件:1、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3、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一、行政赔偿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行政赔偿有以下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2)行为要件,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3)损害事实,损害的发生是行政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条件。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行政赔偿的范围如下: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请问申请国家赔偿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法律规定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请求行政赔偿要件是 的,受害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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