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一、交通事故工伤怎么赔偿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2、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
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需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伙食补助费
工伤住院期间,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
依据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
(四)康复治疗费
要求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五)辅助器具费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其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工资
工伤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七)生活护理费
(1)标准: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大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部分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伤残保险待遇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如何赔工伤与交通事故并存应该这样赔:由于交通事故引起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的工伤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
1、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拓展资料: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即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其中,工作原因是核心要素。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当考虑是否属于因工作所需的时间,不仅包括劳动者实际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劳动者某些与工作有关的非实际工作时间,如劳动者每日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等等。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此时职工从事工作是一个连续性的过程,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在工作前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往往需要从事诸如搬运、清洗、准备、整理、维修、堆放或收拾工具和工作服等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这时职工虽然还没有进行实际工作,但是这些工作为职工实际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条件,与工作存在直接联系,因此,职工在工作场所内从事这些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是指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工伤赔偿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我们国家的《 劳动法 》中对于 工伤 的规定,在上下班的途中发生 交通事故 的,是按照工伤来处理的。那么在上下班的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是按照 工伤事故赔偿 的规定来给职工进行赔偿,还是按照 交通事故责任 ,也就是 侵权责任 来让交通事故的侵权者来赔偿,或者是可以按照两种情况来获得双份的赔偿。 根据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我们国家现有的法律来看,我们国家并没有做出可以获得双份赔偿的规定。但是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在职工因为第三人的原因也就是交通事故的侵权人的原因受到工伤的情况下,受伤的职工或者是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他的近亲属,在向交通事故的侵权人主要了损害赔偿的要求之后,还是可以按照工伤赔偿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职工是可以获得双份的赔偿的。但是必须明确是的, 医疗费 是不可以获得重复的赔偿的,比如用人单位已经赔付了 医疗费用 ,职工就不能够在要求侵权人赔付了。 除此之外,我们国家也没有规定是先按照工伤规定来进行赔偿还是先由侵权人来进行赔偿的顺序,所以每个地方的相关机关处理的做法也是不一样的。那么侵权人已经赔偿的了,按照工伤赔偿的规定又能请求工伤赔偿的,按照工伤赔偿的相关的规定来处理,如果是属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更换的费用等相关费用的,只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进行赔付,但是按照 民法典 已经由侵权人赔付了这些费用的,那么就不能按照工伤赔偿再要求赔付,如果说侵权人赔偿的数额没有达到工伤赔偿的标准,那么就由 工伤保险 基金来弥补到其标准即可。另外如果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补助费,也是不能双倍赔的。
工伤和交通事故应该怎么赔偿?工伤认定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是指工伤认定部门依法对职工所受之伤害或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给予定性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是受伤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任”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事故责任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这也成为工伤保险认定部门认定“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重要依据。
工伤与交通事故能否同时赔偿既是工伤又是交通事故,两者赔偿都可以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的有伤残补助金等。下面以浙江为例: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工伤和交通事故云南赔付 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