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违法建设被违法强拆应对建筑材料及建筑内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的物品予以赔偿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违法强拆侵害被拆迁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应当赔偿因房屋违法拆除租房居住的租金损失、搬迁损失、临时安置补偿损失、被埋物品的损失和房屋装修的损失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遭遇违法强拆后的赔偿标准违法强拆的赔偿包含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判强拆违法后怎么赔偿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如果相关行政部门侵犯被征收方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的合法权益,被征收方可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申请国家赔偿,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同时,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对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被征收方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_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四条_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违章建筑对于拆迁是否要求赔偿违章建筑拆迁不予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当事人逾期未改的可以申请政府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请问违建房屋拆迁有补偿吗?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补偿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拆迁的违法建筑怎样赔偿拆迁违法建筑不予赔偿。违法建筑未经登记备案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不合乎法律规定。建筑被认定违法不符合建设章程的被拆迁人无权主张拆迁赔偿,逾期未能自行拆除的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违法强制拆迁赔偿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