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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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2

2022年交通事故赔偿明细为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

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

3、停工留薪期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7、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安徽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

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赔偿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3、伙食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用具费;

10、丧葬费,按照侵权行为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拓展资料:人身损害是什么意思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

人身损害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几种类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麦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2022年交通事故赔偿新标准

在交通事故中产生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赔偿包含几种类别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首先是因为事故而产生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的赔偿主要是根据伤者在医疗机构进行的一系列治疗所支出的费用为标准,至于其医疗过后康复过程中的费用则可以另行协商。第二个是伤者因事故而耽误工作产生的误工费,主要以伤者的固定收入为标准。根据相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他合理费用。

2022交通事故赔偿费用一览表

一、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继承人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3)伤残等级的认定标准

目前,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我国关于伤残等级的鉴定标准可以说“令出多门”,针对不同人员的伤残,不同的主管机关制订了不同的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伤残程度评定一般应适用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残疾赔偿金具体计算公式:

a.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下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

b.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20年-增加岁数);

c.残疾赔偿金(75周岁以上的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当然,如果出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的“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情形,可按规定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是因伤致残的受害人为补偿其遭受创伤的身体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制的生活自助器具。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普通适用”是作为确定合理费用的标准时的一项指导原则。该原则的基本要求:

(1)是“普通”,即配制的辅助器具应排斥奢侈型、豪华型,不能一味追求高品质。

(2)是“适用”,适用又有两个测试标准:

a.确实能起到功能补偿作用;

b.符合“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要求。

配制机构如何确定?我国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是从事辅助器具研究和生产的专业机构,可以从事残疾辅助器具的鉴定和配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应按照民政部门的假肢与矫形康复机构的意见,来确定赔偿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1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康复费、护理费等费用

康复费要有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票据。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死亡赔偿金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抚养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继承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以前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是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或者基本生活费标准,前者每月就是几十元,后者实际上是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不过每月二三百元。《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则规定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也体现赔偿与损害的一致。同时,《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被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这也有别于就办法规定的“未成年人计算至16周岁,50周岁以下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50周岁以上的按照5年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4、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202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 一般 车祸赔偿 标准 1、 医疗费 的 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 人身损害赔偿 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 证据 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应当承担相应的 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 一审 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实际支出的费用和误工损失,按照差额据实赔偿的办法。原《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中规定有固定收入的当事人的误工损失最高不能超出 交通事故 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而无固定收人者则按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解释》对误工费损失不设最高限额。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有两点需要明确: (1)该固定收入须有合法证明; (2)该固定收入必须是受害人实际减少的,如果受害人受到损害后,其供职单位没有扣发或者没有全部扣发其收人,其误工费应不赔或者少赔。 3、 护理费 的赔偿标准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过了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的,若属确需继续护理的,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护理费用5一10年。如果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短于法院确定的护理期限,而赔偿义务人一次性已经支付了全部护理费,多余的护理费应否返还?我们认为,因判决确定的护理期限是法官基于法律的规定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作出的,而受害人是基于法院判决而一次性取得护理费的,就多余的护理费,受害人的 继承人 不负有返还的义务,赔偿义务人也不得请求返还。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 侵权行为 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营养费是指人体遭受损害后发生代谢改变,通过日常饮食不能满足受损机体对热能和各种营养素的要求,必须从其他食品中获得营养所给付的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 伤残 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 丧失劳动能力 程度或者 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 财产损害赔偿 还是 精神损害赔偿 ?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是以《 国家赔偿法 》的规定为依据,确定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人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否定了法释〔2001」7号《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 工伤 ,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 (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1、 死亡赔偿金 的性质的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放弃了法释[2001]7号《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对死亡赔偿采取“ 抚养 丧失说”进行解释的立场,而是以“ 继承 丧失说”解释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中的死亡赔偿制度。按照这一新的立场,死亡赔偿金的内容是对收人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 2、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肇事者是需要向受害者进行一定的赔偿,首先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如果导致受害人致残则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是死亡的话 丧葬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一系列费用,具体的 赔偿金 额需要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2021年安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1、2021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付标准

有关交通事故赔付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标准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路面交通事故解决方法》第三7条已经有要求,但结合实际应严苛把握下列标准和计算方式,今日笔者就2021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付标准及计算各大伙儿做下详解:

安徽17年城镇收益数据统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根据安徽审计局《2021年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相关数据统计,2021年安徽路面交通事故人身安全损失赔偿相关花费计算标准如下所示: 1、城区常住居民平均人均收入31640元 2、乡村常住居民平均人均收入12758元 3、城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740元 4、乡村常住居民平均生活开支11106元

2021年安徽省交通事故赔付标准

1、医疗费用 (1)医疗费用依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的治疗费、医药费等收款凭证,融合病史和诊断证明书等有关证明明确; 2、误工 (1)误工依据受害人的误工费时间和收益情况明确; (2)误工费时间依据受害人接纳医治的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说明明确; (3)受害人因伤伤残连续误工费的,误工费时间能够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生活来源的,误工依照具体降低的收益计算; (5)受害人无收入来源的,依照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计算; (6)受害人不可以质证证实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况的,能够参考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一致或是相似领域上一本年度员工的平均收入计算; 3、陪护费 (1)陪护费依据医护人员的收益情况和医护总数、医护限期明确;(2)医护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的要求计算;(3)医护人员没有收益或是聘请护理员的,参考本地医院护工从业相同级别保养的劳务报酬所得标准计算;(安徽13年标准97.54元/天)(4)医护人员正常情况下为一人,但定点医疗机构或是鉴定中心有确立建议的,能够参考明确医护人员总数;(5)医护限期应计算至受害人修复日常生活自控能力时止;(6)受害人因残废不可以修复日常生活自控能力的,能够按照其年纪、身体状况等要素确认有效的医护限期,但最多不超过二十年;(7)受害人定残后的医护,理应依据其医护依靠水平并融合配置残废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明确护理级别; 4、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 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能够参考本地党政机关一般工作员的差旅膳食补贴标准给予明确。(安徽标准30元/天,合肥中级法院实施意见标准二十元/天) 5、护理费 护理费依据受害人残废状况参考定点医疗机构的想法明确,营养成分期根据三期评定明确,标准参考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 6、差旅费、住宿费用及餐费:按需按实。 7、精神损失赔偿金 (1)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轻度损害,不兼容赔付产权人的精神抚慰金要求;(2)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一般损害没有造成工伤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一般为一千元至5000元;(3)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的危害早已组成工伤等级,精神抚慰金的额度能够融合受害人的工伤等级明确,4)导致公民身亡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一般不少于5000零元,但不可高过8000零元 8、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依据受害人缺失工作工作能力水平或是工伤等级,依照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城乡居民平均人均收入(安徽23114元)或是农村百姓人均纯收入(安徽8098元)标准,自设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岁左右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伤残但实际工资并没有降低,或是工伤等级比较轻但导致岗位防碍比较严重影响到其劳动监察的,能够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对调节; (4)残疾赔偿金=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住户人均纯收入×残废指数(10%——100%)×赔付期限。 9.被法定监护人生活费用 (1)被抚养人生活费用依据抚养人缺失工作工作能力水平,依照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安徽16285元)和城乡居民平均年消费水平(安徽5725元)开支标准计算;(2)被抚养人为因素未成年的,计算至十八周岁;(3)被抚养人无工作实力又无别的收入来源的,计算二十年;(4)六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岁左右的,按五年计算。 10.伤残赔偿金 (1)伤残赔偿金依照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城乡居民平均人均收入或是农村百姓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2)六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岁左右的,按五年计算。 11.葬费 葬费依照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上一本年度员工月平均收入标准,以六个月总金额计算 交通事故中的补偿新项目一般包含 第一部分:因交通事故非伤残: 人身安全损失赔偿金额=医疗费用 误工 陪护费 差旅费 住宿费用 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 护理费 精神损失赔偿金 第二一部分:因交通事故伤残: 人身安全损失赔偿金额=医疗费用 误工 陪护费 差旅费 住宿费用 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 护理费 残疾赔偿金 残废辅助器具费 被法定监护人生活费用 精神损失赔偿金 第三一部分:因交通事故身亡: 人身安全损失赔偿金额=医疗费用 误工 陪护费 差旅费 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 护理费 葬费 被法定监护人生活费用 住宿费用 伤残赔偿金 精神损失赔偿金 病人身亡参与殡葬主题活动的病人的伴侣和亲属所需差旅费、误工、住宿费用 精神损失赔偿金 第四一部分:精神损失赔偿金: 受害人或是逝者直系亲属遭到精神损失,赔付产权人向法院要求赔付精神损失赔偿金的。 第五一部分:经济损失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受害人能够向赔偿义务人认为有关经济损失,包含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资产立即损坏及其车辆修理花费及其掉价的损害、营运车辆的停止运营损害等。

安徽交通事故赔付新项目

交通事故赔付标准,指因交通事故导致损害,肇事人向受害人、车险公司对保险投保车子产生的损害完成赔付所根据的标准。交通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与受害人的补偿新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陪护费、差旅费、住宿费用、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必需的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废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用、恢复费、后续治疗费、葬费、身亡赔偿费等,每一个省份的赔付标准也不统一。安徽省交通事故赔付的有多少是依照政府部门统计分析机构发布上一本年度有关数据统计明确。因而,被告方在计算安徽省交通事故各类赔付额度时要查明安全事故案发地当初有关数据信息,便于于明确赔付新项目计算标准。

安徽省十级伤残赔付标准

1、治疗费:依据医疗费用税票明确; 2、护理费:30元/天 3、陪护费:97.5元/天 4、膳食补助金:30元/天 5、误工:自己薪水×实际误工费月数 6、残疾赔偿金: 城区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 乡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 (注:60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75岁左右的,按五年计算) 7、被法定监护人生活费用: 未成年生活费用:城区标准: 16285元×(18岁-具体年纪)×10%÷两人;乡村标准: 5725元×(18岁-具体年纪)×10%÷两人。 老年人生活费用标准跟上面一样:无工作功能和无别的收入来源的老年人,六十岁左右的,年纪每提升一岁降低一年;七十五岁左右的,按五年计算。 8、差旅费:依据受害人以及需要的看护工作人员因就诊或是转诊医治实、际产生的花费计算。差旅费理应以宣布单据为凭;相关凭证理应与就、医地址、时间、总数、频次相一致。 9、残废器材费:依照一般可用器材的有效花费标准计算。伤势有特别需用的,能够参考辅助器具配置组织的想法明确对应的有效花费标准。辅助器具的替换时间和赔付限期参考配置组织的想法明确。 10、精神抚慰金:十级残废一般为5000元-800零元。 11、鉴定费:凭税票费用报销。 12、后续治疗费:待机会产生后再行计算或评定评定。

【有关难题回应】

1、安徽交通事故精神实质损失赔偿标准是多少? 【答】 安徽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金赔付标准,其主要内容以下:《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 (1)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轻度损害,不兼容赔付产权人的精神抚慰金要求; (2)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一般损害没有造成工伤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一般为一千元至5000元; (3)公民身体权、生命健康权遭到的危害早已组成工伤等级,精神抚慰金的额度能够融合受害人的工伤等级明确,一般不少于5000元,但不高过8000零元。 (4)导致公民身亡的,精神抚慰金的金额一般不少于5000零元,但不高过8000零元;

2、安徽省交通事故身亡后一般能够赔偿要多少钱? 【答】 人身安全损失赔偿新项目和标准如下所示: 人身伤害就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导致的危害,必须就诊医治或歇息而付款多种花费。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一7条的要求,人身安全损失赔偿包含医疗费用、误工、陪护费、差旅费、住宿费用、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必需的护理费。 计算人身安全损失赔偿标准依据每个种类的特点及其法律法规有关要求,独立计算。例如医疗费用的计算标准,依照受害人的现实危害水平、修复情况并参考医治医院门诊出示的说明或是伤情鉴定等开展评定。

3、安徽交通事故误工和护理费赔付标准多少钱? 【答】 误工依照误工费时间和收入状况明确,护理费依照本地行政机关做事工作人员公出膳食补贴标准69%计算,也就是十来块一天,以苏州市为例子,现阶段这里是二十元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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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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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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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2022年安徽交通事故住宿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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