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职业病一般是因为自己的职业原因所染上的病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所以很多员工在患有职业病时都迫切的相要知道自己在患职业病之后能够获得怎样的赔偿以及所获赔偿的依据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就是你讲的鉴定前费用)。 第五十条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职业病民事赔偿标准是多少只有鉴定为职业病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标准来定。
职业病赔偿标准如下: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保留劳动关系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资料:
与职业有关疾病的范围比职业病更为广泛,它具有三层含义:
(1)职业因素是该病发生和发展的诸多原因之一,但不是唯一的直接病因;
(2)职业因素影响了健康,从而促使潜在的疾病显露或加重已有的疾病病情;
(3)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可使所患疾病得到控制或缓解。因此,在职业卫生工作中,应将该类疾病列为控制和预防的重要内容,保护和促进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
常见的与职业有关疾病有:行为(精神)和身心的疾病,如精神焦虑、忧郁、神经衰弱综合征,多因工作繁重、夜班工作、饮食失调、过量饮酒、吸烟等因素引起。有时由于对某一职业危害因素产生恐惧心理,而致精神紧张、脏器功能失调。
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患,包括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支气管哮喘等,是多因素的疾病。
吸烟、空气污染、呼吸道反复感染常是主要病因。即使空气中污染在卫生标准限值以下,患者仍可发生较重的慢性非特异性呼吸道疾患。其他如高血压、消化性溃疡、腰背痛等疾患,也常与某些工作有关。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职业病
职业病可以得到民事赔偿吗?根据什么?1、职业病可以得到民事赔偿。2、依据如下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一和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职业病病人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患职业病有权向单位进行民事赔偿吗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的。 患职业病可要求精神赔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的,公民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第九条,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
另外,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此外,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按照民事侵权的法律要件,要求民事赔偿。
「案例分析」职业尘肺病怎么赔偿尘肺病二期赔偿标准
【案情简介】
申请人林某于2008年3月入职被申请人佛山市三水某有限公司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从事抛光工作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双方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的劳动合同期限从2011年3月10日起至2012年3月9日止。被申请人为申请人参加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了社会工伤保险,参保标准为1854元/月。2011年11月9日,申请人经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诊断为:矽肺贰期。2011年12月9日,佛山市三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申请人于2011年11月9日被诊断所患矽肺贰期为工伤。
2012年5月28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申请人伤残等级为肆级,护理等级不入级。2012年8月2日,佛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申请人的工伤停工留薪期为1个月。申请人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10月13日在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住院治疗,被申请人按1100元/月的标准支付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了申请人2011年10月份至2012年3月份的.工资,但每月扣除了申请人清洁费5元。2012年6月5日,申请人以对工作不适应为由,书面向被申请人提出辞职,被申请当天批准了申请人的辞职。因工伤待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申请人于2012年7月20日向本委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人向佛山市三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要求被告某厂支付住院伙食费、交通费、住院护理费、停工留薪期、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1600000多万元。此案经过了仲裁、一审、二审。
【仲裁裁决】
1、住院伙食费:770元(35元/天×22天)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9732元(2665元/月—1854元/月)×12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7031元(2665元/月—1854元/月)×21个月
4、伤残津贴差额:72990元(608.25元/月×12个月×10年)
5、驳回其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他仲裁请求。
【一审判决】
1、住院伙食费:770元(35元/天×22天)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差额:6972元(2420元/月—1854元/月)×12个月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11886元(2420元/月—1854元/月)×21个月
4、伤残津贴差额:50940元(424.5元/月×12个月×10年)
5、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
1、维持一审判决第1、2、3、4项;
2、精神损害赔偿金70000元;
【律师解析】
尘肺病一般分为一、二、三期,一期工伤评残七级左右,二期工伤评残四级左右,三期工伤评残二级左右,赔偿标准与工伤保险待遇赔偿一致。
职业病除了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外,还有相应的民事赔偿,民事赔偿各地不一,佛山地区现在只支持精神抚慰金。
林某在社保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8934元;
2、伤残津贴:1390元/月(2013年2月起每月到社保基金领取)
职业病民事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的职业病待遇。”及第五十二条“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职业病主张民事赔偿 ,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但是国家目前尚无相应的民事法律规定职业病病人可以获得何种民事赔偿的权利。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 X射线,γ射线,细菌,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对其中某些危害性较大,诊断标准明确,结合国情,由政府有关部门审定公布的职业病,称为狭义的职业病,或称法定(规定)职业病。
中国政府规定诊断为规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规定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亡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