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没有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参加过工伤保险的除外。
女农民工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年满55周岁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备法定劳动资格。用人单位招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调整。《工伤保险条例》不适用,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他们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人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石[2010]12号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已经依法享受养老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29号
二是劳动者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继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在就业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已通过项目保险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女农民工55岁工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女农民工55岁不允许进入一些特殊行业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例如建筑行业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如果是在建筑行业从业,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你只能找老板,因为55岁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的女工是违法用工。工伤可以认定,但是法律不支持,也不会获得工伤基金的补偿。
55岁女职工工伤如何赔偿【法律分析】
按照相关规定如果女职工超过五十五周岁(含55周岁)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就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了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但是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用工单位索要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女老人超过五十五岁还去打工,打工时发生了事故,算不算工伤呢?具体看是男士还是女士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女的超过50岁,男的超过60岁就不再受劳动法保护,所以在工作中受伤也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伤者在工作中受伤后,应当按照人身损害,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女农民工55岁工伤可以做工伤认定吗不可以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但参加了工伤保险的除外。
女性农民工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年满55岁女士超过55岁没办法认定工伤 ,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工单位聘用的,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的,由雇佣单位按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本人具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人社部发〔2016〕29号)第二条规定,其中缴纳了工伤保险费的,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
人社部发〔2016〕29号
二、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已经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经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用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如招用单位已按项目参保等方式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