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赔付流程
汽车保险理赔流程一般分为以下九个步骤:
1、出险:出险的意思就是发生出车祸赔付流程 了交通事故出车祸赔付流程 ,不管是车撞车、车撞人或者是其出车祸赔付流程 他的交通事故出车祸赔付流程 ,都可以申请汽车保险的理赔;
2、报案:保险公司要求在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必须报案,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公安报警并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超过48小时没有报案的,保险公司将会拒绝进行理赔;
3、现场处理:为了不影响道路交通,有些情况可以选择在标记轮胎的位置后,移动事故车辆,一般都用“T”来标记车辆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车主可以在保险公司的勘察员达到事故发生的现场以后提出索赔请求,然后等待勘察员的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勘察:经过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事故现场进行初步查勘后,判定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如果属实就进入下一步理赔流程;
6、结案:根据损失部位的痕迹及损坏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店、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之后车主要按要求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审核确认车主所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
8、索赔审核:材料审核通过之后,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保险公司依据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提交材料:
1.车损索赔资料:双车驾驶证行驶证正副页复印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你的银行卡号,交警责任认定书,对方车维修发票和交强险保单复印件,你的维修发票
2.人伤索赔材料:1.伤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副页,用药清单(盖医院红章),用药发票(该医院红) 门诊病例 住院费用清单(还是盖章) 出院医嘱 如果涉及评残,还有评残鉴定书。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出车祸赔付流程 ,投保人应尽快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电话报案,也可直接去报案,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那么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的出车祸赔付流程 我在本文详细介绍。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
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出车祸赔付流程 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
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
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 轮胎 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
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6、结案
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8、索赔审核
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协商和解
在争议发生后,双方应实事求是有诚意的进行磋商,彼此作出让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一般有自行和解和第三者主持和解两种方法。自行和解即没有第三者介人,双方当事人直接进行交涉;第三者主持和解即由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从中调停,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
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出车祸赔付流程 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又方争议作出裁决。目前,我国对经济合同的争议实行二级仲裁,如果当事人不服,可在接到二级仲裁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是以第三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公断,因而没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的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
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2019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发生车祸后出车祸赔付流程 ,除了第一时间打电话报案出车祸赔付流程 ,通知交警部门处理外,还应该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保险理赔。那么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下面由的出车祸赔付流程 我在本文详细介绍。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1、出险
出险就是发生了事故,无论是车撞车、车撞人还是其他,就要进入申请保险理赔流程了。
2、报案
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必须报案,向公安报警及拨打保险公司的理赔电话,如果错过了保险不赔。
3、现场处理
有些情况下,为了避免影响交通,可以在标记 轮胎 的位置后,移动车辆。通常用“T”标记轮胎的位置。
4、提出索赔请求
当保险公司的勘察员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可以提出索赔请求,等待勘察。
5、配合保险公司事故查勘
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如果属实将进入下一步。
6、结案
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点、定损中心去定损,就完成了结案。
7、提交索赔材料
当事人向保险公司提交索赔所需的全部材料,然后保险公司对车主提交的索赔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核确认。
8、索赔审核
当提交的索赔材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赔款的准确计算和赔案的内部审核工作。
9、领取赔款
保险公司根据与您商定的赔款支付方式和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款。
交通事故理赔范围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出车祸赔付流程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伤致残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上述第(一)项外,还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保险赔偿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除第(一)项费用外,还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车祸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 出车祸赔付流程 ,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 ,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出车祸赔付流程 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 ,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 ,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 ,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 ,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 ,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 ,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 ,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 ,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 ,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 ,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 ,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 ,交产险部核赔科。
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 ,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 ,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 ,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 ,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 ,其余取回。
交通事故怎么处理赔偿流程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出车祸赔付流程 ,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出车祸赔付流程 ,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
2、核定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或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3、全部损失保险车辆发生全部损失后,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保险金额赔偿。
保险车辆发生全损后,如果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将按出险时的实际价值赔偿。
4、部分损失保险车辆局部受损失,其保险金额达到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无论保险金额是否低于出险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均按照实际修理费用赔偿;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的实际价值,发生部分损失按照保险金额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比例赔偿修理费用。
保险车辆损失最高赔偿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5、赔付时间在车辆修复或自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保户应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解书、修理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到保险公司领取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驾驶人应当报警等候处理,不得驶离。
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事故有关情况通知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