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2021年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内容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
1、医疗费
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需结合患者病例及诊断证明。
2、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受害人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收入状况和误工时间确定。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
5、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系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系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5年
8、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受害人的伤情确定,一般评不上伤残等级的没有该项费用,具体每个伤残等级能获得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由法官自由裁量。
侵权人是自然人的,一般1000到10000;侵权人是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的,一般按照自然人赔偿标准的五至十倍予以赔偿。损害后果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基础上适当提高赔偿标准。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_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_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额 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系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系数)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维修费用参照配置机构意见确定。
11、后续治疗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2、整容费
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3、康复费
该项为因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发生的费用。该项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费用一并予以主张。
14、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15、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丧葬费赔偿金额=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12个月×6个月
16、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可能同时包括财产直接损失(交通事故直接造成财物损毁的实际价值,依据发票和合理性结算)、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误工费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
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5、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一、发生人身损害如何索赔
1、受伤后,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切勿私自处理,以免后患无穷;
2、保留治疗中的各类费用支出的凭证,包括:医疗费、药品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护理费等);
3、出院时别忘了要求医生开具医院证明:一要证明病情,二要建议休息几个月。如果病情严重或出院后不能自由活动、需要他人照顾的,可以要求医生出具建议卧床休息或需要护理x个月的证明。
4、如果伤势较严重或受伤后大量出血,可以要求医生在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中写明加强营养,以助恢复。这是获得营养费的重要证据。
5、出院以后切记至少每个月去复诊一次,复诊时如果需要休息,一定要要求医生出具建议休息一个月的证明,因为门诊的建休证明最长只能开一个月。如果医生只同意给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你开建休半个月的证明,半个月后你要继续去复诊并要求开建休半个月的证明,在误工时间上一定要证明是持续的。这是以后要求赔偿误工费的唯一依据。
6、如果你是外地来城市务工的人员或虽是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生活多年,要找到你受伤前一至两年的暂住证,这将是能获得按城镇标准赔偿的重要依据。
7、如果受伤比较严重,可能构成残疾的,在治疗结束后,一定要做伤残鉴定,这是获得残疾赔偿金以及继续治疗费的依据。
8、发生伤害后,为免法定的赔偿数额被少算,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相关赔偿,切忌直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二、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2、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3、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4、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
5、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
6、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7、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8、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
9、雇员受害赔偿纠纷;
10、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
11、产品责任纠纷;
1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
13、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
14、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
15、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
16、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
17、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
18、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
19、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
20、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云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1【法律分析】
1、医疗费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5、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7、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8、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云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云南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
(1)医疗费
(2)护理费
(3)误工费
(4)住院伙食补助费
(5)交通费
(6)营养费
(7)残疾、死亡赔偿金
(8)精神损害抚慰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后续治疗费
(12)整容费
(13)康复费
(14)住宿费
(15)丧葬费
(16)财产损失
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不构成伤残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则可能只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赔偿项目;如果受害人经司法鉴定构成伤残,则可能有14个赔偿项目,赔偿金额争取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的空间很大;如果受害人因事故导致死亡,则可能包含上述全部赔偿项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021年误工费标准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 云南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 ,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计算方式
患者误工费的具体计算要根据患者属于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分别计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 ,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 ,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 ,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 ,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 ,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 ,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 ,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 ,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 ,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 ,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 ,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 ,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 ,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 ,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 ,其实际减少的收入 ,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 ,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 ,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 ,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 ,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 ,也未明令禁止的 ,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 ,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 ,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 ,不予赔偿。
6、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