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
九级伤残标准为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癫痫轻度毒性周围神经病致浅感觉障碍挫裂伤无功能障碍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内异物无功能障碍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两项或轻度毁容者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需戴假发者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瘢瘦个以上横突骨折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间盘髓核切除术后~2节脊柱内固定术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手食指2~3节缺失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足拇趾末节缺失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脑神经眼支麻痹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跟球突出度相差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眼矫正视力≤0.
【法律依据】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恬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致浅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两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10)面部有≥8cm2或3处以上≥1cm2的瘢瘦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18)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25)第脑神经眼支麻痹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跟球突出度相差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27)一眼矫正视力≤0.
3,另跟矫正视力.6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30)双耳听力损失≥3ldb或一耳损失≥7ldb31)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33)牙槽骨损伤长度cm,牙脱落4个及以上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同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39)胆囊切除40)一侧卵巢部分切除41)乳腺戒形术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
手指伤残鉴定标准详细根据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我国法律规定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手指伤残标准如下: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16)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问关节功能完全丧失;(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18)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5.7.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七级。(16)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问关节离断;(17)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5.6.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六级。(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17)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5.5.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五级。(19)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15)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16)一手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
工伤认定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认定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如下:
1、癫痫轻度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1、故意犯罪;
2、醉酒或者吸毒;
3、自残或者自杀;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手指工伤伤残鉴定标准的规定是怎样的三级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一手缺失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无功能;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另一手部分功能丧失;
五级: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缺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手除拇指外,其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1~5趾缺失;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一前足缺失;
八级: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一足拇趾缺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缺失;一足拇趾畸形,功能完全丧失,另一足非拇趾一趾畸形;一足除拇趾外,其他三趾缺失;
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一足拇趾末节缺失;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m2以上);手背植皮面积>50cm2,并有明显瘢痕;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足背植皮面积>100cm2;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九级伤残的鉴定标准是什么九级伤残鉴定标准又名工伤九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九级伤残,享受九级伤残赔偿标准:1)癫痫轻度;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4)开_手术后无功能障碍者;5)_内异物无功能障碍;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入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二项或轻度毁容者;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9)颈部瘢痕畸形,不影响活动;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九级评定标准1)癫痛中度
2)四肢瘫肌力4级
3)单肢瘫肌力3级
4)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5)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6)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7)完全运动性失语
8)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9)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多项者
10)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
11)面部瘢痕或植皮13并有毁容标准之一项
12)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
13)一侧前臂缺失
14)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15)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
16)一手拇指缺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
17)一手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丧失
18)双前足缺失或双前足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9)双跟骨足底软组织缺损瘢痕形成,反复破溃
20)一髋(或一膝)功能完全丧失
21)一侧膝以下缺失
22)第对脑神经麻痹
23)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4)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25)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2~0.25
26)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27)双眼视野40(或半径25°)
28)一侧眼球摘除者
29)双耳听力损失81dB
30)一般活动及轻工作时有呼吸困难。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手指工伤九级鉴定标准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