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法律分析】
眼睛残疾等级鉴定标准如下: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第十四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 (二)伤情介绍,包括伤残部位、器官功能障碍程度、诊断情况等; (三)作出鉴定的依据; (四)鉴定结论。
眼睛伤残鉴定等级划分【法律分析】
1、一级伤残鉴定标准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2、二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3、三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双眼矫正视力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10、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双眼矫正视力≤0. 8。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眼睛受伤评定伤残标准【法律分析】
眼睛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一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双眼无光感或者仅有光感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但是光定位不准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二级伤残是一眼有或者无光感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另一只眼睛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的视力矫正≤0.02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三级伤残鉴定标准是一侧眼球摘除,另一只眼睛的视力矫正小于0.1,当然赔偿标准也是跟鉴定级别有关系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眼睛伤残鉴定标准【法律分析】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眼睛损伤不同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伤残等级不同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赔偿也不同。眼睛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的伤残鉴定根据伤势的轻重不同一共分为十级,包括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框部单纯性骨折的,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劳动者因眼睛视力减弱,被认定为工伤的,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鉴定为伤残等级的,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眼睛伤残等级鉴定可以评残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即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对于眼睛伤残鉴定标准如下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
一、一级伤残鉴定标准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二、二级伤残鉴定标准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三、三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2、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3、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四、四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3、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五、五级伤残鉴定标准
1、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5、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6、一侧眼球摘除者;
六、六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 4 ;
2、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3 ;
3、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 2 ;
4、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七、七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6 ;
4、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 4 ;
5、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6、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八、八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2、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 5 ;
3、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 4 ;
4、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九、九级伤残鉴定标准
1、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 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3、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 6 ;
4、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5、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十、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1、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 8 ;
2、双眼矫正视力≤0. 8 。
扩展资料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
一般来说,伤残评定宜在人体受到损害后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进行,也就是说伤残评定以后无需再治疗眼睛受伤怎么鉴定伤残等级 了(但并不是说所有损伤以后不需治疗了,也有例外情况)。
即待基本治疗期满、或已无治疗的需要、或已无治好的可能。一般损伤 3个月以后就可评定伤残了,但是有的损伤还是依具体治疗情况确定。
一般到当地司法鉴定中心,作伤残等级鉴定。如果属于工伤范畴的,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工伤申请等级鉴定。伤残鉴定,是全国通用的。
伤残等级的划分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