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交通事故的护理费标准具体如下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2、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3、护理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过一人的,要由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明确意见,但最高不超过3人,擅自多用护理人员的费用受害人自理。4、护理费计算公式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护理费通事故发生地的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胜过无法自理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只能通过家属或者护理人员来帮助,这期间产生的护理费是因车祸带来的直接损失,肇事者应当向受害者赔偿护理费。护理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护理费=当地护工平均工资×护理天数(最长不得超过20年)×护理人数(具体人数根据医疗机构来鉴定或有明确的意见,可参照医院建议的护理人数)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事故护理费交通事故 护理费 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的计算标准 1、护理费数额是按照护理人员的花费确定的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包括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 2、护理费的标准。护理人员有收入的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参照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标准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原则为一人,特殊情况下,可参照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的意见,确定护理人数可在二人或二人以上。 3、护理期限。护理期限应自受害人受到损害至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侵权致残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根据受害人的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能超过20年。 4、护理级别。护理级别应当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具体情况确定。
请问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怎么计算?1、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的护理费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的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5、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更多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护理费如何计算,进入:查看更多内容
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 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损伤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其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根据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交通事故居家护理费 ;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