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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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那对于这个合理的运营损失时间确定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出租车因为事故无法运营的损失不叫误工费,而是停运损失误工费主要是指被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停运损失和误工费的区别

停运损失费与误工费的区别主要是针对的赔偿主体不同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营运车是需要到车辆管理所开具平时的收入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而误工费就是直接到用人单位开证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出租车在路上发生事故以后,到底有没有误工费这一说法?

当营运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想要得到误工费,保险公司不会对营运车维修产生的误工费进行赔付,只有和肇事方协商,由肇事责任方自已掏钱赔付给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你。

真实的经历

之前遇到过一次小事故,轻微跟车,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我的车和对方出租车都是很轻的伤,直接抛光就可以解决,出租车司机一跳下车就对我说,耽误了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他的那单业务,我看两车受损不重,然后直接说一百元现金解决,对方不肯,说担搁了业务,于是加了五十元的误工费给他,两分钟之内解决问题;

另外是我有次坐顺风车,那个司机之前是跑出租车的,我们聊天正好聊到出租车误工费一事,他告诉我,之前他几次对方全责的车祸,无论报保险还是私了,每次他都提了误工费,我记得有两次比较突出:一次是补漆,对方保险给定损三百,但补漆要两天,又给他算了三百误工费;另一次是对方酒驾,撞得有点儿厉害,这小伙子自己估了下维修费大约三千元,然后又加了两千的误工费,对方直接付了现金给他。

也就是说,运营车辆由于计时计里程收费,所以在事故时提出误工费也是情有可原的,但也要合理计算,不能漫天开价。

出租车因为事故无法运营的损失不叫误工费,而是停运损失

误工费主要是指被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那对于这个合理的运营损失时间确定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

一般来说,这个停运事件应以车辆实际维修或者重置的时间来计算停运时间。车辆维修这个基本都是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车辆的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起证明等等。当然,若是出租车一方存在故意拖延等情形,对扩大部分的损失则不予赔偿。

另外一个便是停运损失的确定。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原则上以同行业通常情形下的收益损失作为计算的标准。这个可以提供由首长部门当地运输管理部门或运输协会出具的出租车单车营运情况分析表,载明全市范围内出租车的实际平均收入状况,由此计算出事发前后数月平均每月的实际收入。

对于这个合理的运营损失时间确定?

一般来说,这个停运事件应以车辆实际维修或者重置的时间来计算停运时间。车辆维修这个基本都是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车辆的维修机构出具的进出厂日起证明等等。当然,若是出租车一方存在故意拖延等情形,对扩大部分的损失则不予赔偿。

另外一个便是停运损失的确定。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原则上以同行业通常情形下的收益损失作为计算的标准。这个可以提供由首长部门当地运输管理部门或运输协会出具的出租车单车营运情况分析表,载明全市范围内出租车的实际平均收入状况,由此计算出事发前后数月平均每月的实际收入。

误工费营运费是否重复赔偿?

一、误工费营运费是否重复赔偿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 误工费与营运费不能重复赔偿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因为营运费用应该包含在误工费中要求侵害人赔偿的。 《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 人身损害赔偿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 的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综上所述,大多数在道路上驾驶的营运性车辆都会面临事故的风险,而在事故期间因为修理车辆或者人员伤害而导致的误工肯定会造成损害,此时即使车辆产生的营运费也不能要求侵害人在赔偿误工费的基础上还增加额外的赔偿,司机只能得到的是合理的误工费。

货车营运损失和误工费的概念是什么

货车营运损失和误工费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的概念是什么? 一、货车营运损失 随着社会发展,车辆已使得如今的道路不堪重负, 交通事故 也屡见不鲜。对 人身损害 规定比较齐全,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含糊。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责任 者应当予以赔偿。”即只是规定对经营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应支持,但是车辆损失应如何认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 生产经营损失,一般根据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平均实际收入和停产、停业期间的实际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收入应为正常业务收入扣减可变成本后的余额。成本是由可变成本和不变成本组成。不变成本包括税费、保险、运输管理费、客货运输附加费、工商管理费等;可变成本包括司机 工资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等。这就是说:每日纯收入=每日营业额-每日不变成本-每日可变成本。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包括以下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 知识产权 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其实,货车停运损失和误工费并不会在一起交通事故当中同时存在着的,货车停运损失一般是交通事故当中营运类性质的车身受伤,而误工费多半是因为交通事故当中已经有人受伤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了。生活中,大家又习惯性的把货车的运输组织称之为停运费,两者所提供的 证据 材料也有一定差别。

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和停职留薪到底怎么搞?

我来回答你这个问题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因为几年前我曾处理过几起工伤赔偿案件。

下面,结合以前的经验,给你仔细分析一下:

赔偿金额不仅与你的工资有关,还与你的年龄、性别、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

一、医疗费,不管是已发生的、还是后续的治疗费,只要有发票,都可以报,当然,自费的药品除外,这一点开药时要特别注意。

二、停工留薪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生活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34条第2款,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注意:如果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没有出来,那就按前年的标准。

9级最多算是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这一块费用也不多。

四、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可以根据单位的因公出差伙食补助和差旅费标准,如果没有标准,也可以参考福建省财政部门规定的国家机关出差伙食补助和差旅费标准及规定的比例来计算伙食补助。

9级的住院时间一般不多,这一块的赔偿额不大,出入也不大,不用去纠结。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你是9级,可以得到9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上,不再详述。

总而言之,以上有些费用是工伤保险基金赔付的,也有些是用人单位赔付的,如果企业没有参加工伤保险,那所有费用都由企业承担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了。

出租车误工费与营运损失怎么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与营运损失怎么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 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在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 交通事故责任 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不是一概不予赔偿,而是有条件的予以赔偿。如果仅仅谈到出租司机收入的减少,可能很多人还能够理解,因为这是出租司机的纯利。 实践中,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我们可以基本准确的确定出租司机每天的纯利。在正常情况下,出租车的利益是必然的、确定的,具有客观必然性。而交通事故则是偶然发生的,不能因为偶然发生的事故而否定出租司机必然可得利益,所以司机的纯利应该得到赔偿。可是出租车的份钱却不是这样,这实质上是一种运管费用。如果这种费用是出租车司机已实际支出或必须支出的费用,而且这种支出属于可以通过运输回收的成本的范围,那显然亦属停运损失,应计算为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按实际天数计算,应改予以赔偿。 其实,与此性质相同的还有养路费、保险费、工商管理费用等必然发生的费用。这些费用在停运期间的损失,也应该得到赔偿。 但是,如果这个份钱损失可能不会发生,比如出租车公司可以不收取车辆停运期间份钱,那么我认为无损失就无赔偿,肇事方就不需要对份钱进行赔偿。考虑到保险理赔的一些现实的问题,肇事方、出租司机方最好还是通过 诉讼 方式,由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好一些,理赔也方便一些。 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 工资 计算。 出租车误工费应该赔偿。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费用大概是:一天的份钱 当地平均工资(平均到天)=1天的误工费;民事官司一般是3个月的开庭期 6个月的审判期,也就是9个月的时间(最长了); 交通肇事 案件,当事人可以要求连带保险公司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责任的判定交警会作出合理的划分,如果造成人员受伤导致无法工作的还可能会要求赔偿误工费。当发生事故的车辆为营运车辆时,车辆若好几天不能驾驶,这就给司机造成了营运损失,这部分法院一般是支持的,赔偿的金额需要根据出租车以往的经营收入进行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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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险是否赔偿停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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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34

保险公司是否赔偿停运损失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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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停运损失与误工费是否冲突,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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