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2岁男童活活闷死车内,校长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我和别人聊天忘记孩子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了,校长该承担责任吗?
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学校有两个义务,第一是要教给他们知识文化,第二个就是要保护他们的健康和安全。尤其是越小的小孩,他们的力气小,社会经验也不多,所以更需要大人的保护。
一、事件梳理
蒋某开着一家托管辅导班,这天他接了两岁半的男孩萱萱前往学校,因为辅导班的机构比较小,所以他们还没有校车,一般都是蒋某亲自开车接送孩子。但是这天中途,也不知道为什么原因,萱萱被校长遗忘在车上。而且班上有六七位老师负责看护,当天没有一位老师发现少了一位小朋友。直到下午五点,蒋某准备再次用车时,才发现了车上的萱萱,而此时轩轩已经在高温的车厢里呆了八个小时,被发现的时候,萱萱全身发紫,浑身都有水泡和抓伤的痕迹。目前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并且双方正在协商赔偿是由。
二、事件本质
这件事的本质,就是责任心。蒋某每天都会负责接送这些孩子,却把轩轩落在车上。可能也只是一时疏忽。而且班上的老师也很多,却没有一个人发现小朋友的人数不够,或者及时发现也没有找校长核对,是否有一位小朋友请假。加上蒋某,一共有八九个人,既然会让萱萱遭遇这样的不幸。
三、事件反思
这场惨剧发生之后,萱萱的父母十分伤心。爷爷奶奶更是几次哭晕过去。随着我国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越来越把孩子当成宝贝一样,平时磕了碰了都觉得十分心疼,更何况现在直接是死了。
这件事将会引起很多家长的反思,因为现在汽车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代步工具,如果在夏天的时候,把孩子丢到车里,不要说是小孩,就连大人也受不了。其实父母可以对孩子进行一些安全隐患的教导,告诉孩子被关在车里怎么办,采取一些紧急措施,尽量的能够救助自己。
相声这件事情也会引起很多的,这种托儿所的反思,现在独生子女越来越多,每个小孩儿在自己的家里都是一个宝贝,在这个时候,托儿所就应该更加尽心尽责,照顾周到每一个小朋友。而且托儿所可以采取一些联络方式,比如说家长群,每天都互相核对孩子是否来上学,这样的话方便家校合作,也可以更好地照顾孩子。
校长在这起案件当中,肯定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无论他是故意还是过失,轩轩的死都是一个事实。但是无论怎么罚这个校长,我想这个家庭还是更想要萱萱吧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
2名男童贪玩车内窒息死亡,车主无辜躺枪竟还被要求赔偿,这合理吗?广州有两名男童结伴玩耍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跑到邻居家的车里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无意被锁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在车里闷死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了。事后家长以车主没有上锁为由向车主索赔,我认为是没有道理的,理由如下:
01、这件事情的责任主要在于家长,没有照顾好孩子。
这两个小孩是在车里闷了一夜才去世的,这么长的时间,家长没有找到孩子本身就是一种责任,怎么还能去怪别人呢?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他们的责任就在于在孩子意识还不健全的情况下,教育他们,给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教他们一些基本的安全知识,照顾孩子的家居生活。但是在件事情中,家长好像没有尽到这些责任。
一,家长没有看好孩子,孩子丢了,他们这么晚才发现,早就应该去找了,两家距离不远,也许可以把孩子叫醒呢。二,作为家长平时没有教孩子应有的礼貌,随意上别人的车,本来就是一个不好的习惯。这次是上邻居的车,下次要是上人贩子的车呢?孩子还能好好的吗?肯定还是存在许多隐患的。所以说,家长自己没有教好孩子,等到出事的时候才来怪车主,说实话不仅没道理,还很无赖。
02、孩子自己跑到车主家庭院,怪不得车主没上锁。
家长最后是以车主没有上锁为由,要求车主负责任。但是这完全怪不得车主呀,车锁坏了发生的一个月前,车主只是想要等到车子年检的时候,再一次性修好,没啥毛病呀。按道理,车锁坏了,又不影响别人,人家为什么要为此负责任呢?况且,是他们家的孩子自己偷偷跑到车主院子里的,又不是车主让小孩来他们家玩。不管怎样,家长都没有理由让车主负责。
03、车主也是受害者,车子也报废了。
虽然我们首先同情的是受害者,但是也不能让无辜躺枪的车主白受冤枉呀。因为车主一家,在这件事情中,也是受害者,也是值得大家心疼的。我们可以试想,两个几岁的孩子死在了自家的庭院,自家的车里,车主的心理阴影面积得有多大?正常人都是看不得他人的去世的,看到几岁的小孩在车里被闷死了,我想车主首先感到的也是惋惜。但是惋惜又如何呢?事情已经发生了,孩子被憋死了,这是事实,无法改变。
其次,孩子的父母居然因为孩子在自己的车里闷死的,要求赔偿,车主是有苦说不出呀!自己的车也报废了,以后也不能开了,这笔损失还没有人负责呢!难道车主的钱就是大风刮来的,车主就是天生的冤大头吗?当然不应该是。因此,我认为车主被要求赔偿是不合理的。
车放在小区里忘记上锁了,有调皮的孩子爬上车里玩,然后就闷死了,家长们索赔,车主有责任吗?===车主离开前必须锁车门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法律没有这方面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的规定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所以小孩爬进车里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车主对此没有责任。
===孩子进车后,关上车门,随后无法出来,最终出现后果,对此,车主没有故意和过失行为,对死亡结果不承担后果。
===假如有证据证明车主离开时,车门是虚开的,没有关严实,导致孩子将车门开大后进入,那么车主是有责任的。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他应当预见到虚开车门可能会引发孩子的好奇心,从而进入车里,在高温下可能会出现重大后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应当承担责任。但孩子的家长疏于监护,也存在重大责任,如果平均承担,似乎对车主过重。
广东校车闷死孩子涉事幼儿园怎么处理的?潮州一3岁女童因被遗忘而闷死校车内,涉事幼儿园停办整顿。
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政府于5月4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通报,该区艺星幼儿园一女童陈某祺(女,3岁,城西古美人)在5月2日上午由该园用面包车接送到园内读书,至当天下午发现被遗留在车上,后经120医生到场检查确认已死亡。
据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了解,5月2日17时14分左右,潮州市湘桥区城西派出所接报上述警情。接报后,湘桥区委区政府立即派员到现场处置,并召开专场工作会议,成立调查和善后处置工作小组,积极做好死者家属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的安抚慰问及善后工作,并责令涉事幼儿园停办整顿,及时分流幼儿园幼儿到附近幼儿园就读。当地公安机关也已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经法医勘验,死者身体未发现致命伤,符合窒息死亡征象。5月3日,幼儿园经营者兼司机陈某平、随车老师谢某芳已被湘桥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目前,案件正在抓紧侦办中。
5月3日下午,涉事幼儿园园方主动上门向死者家属道歉。城西街道正积极开展协调双方进行民事赔偿方面的调解工作,相关善后处置工作正在加紧进行中。
湘桥区方面称,该区深刻汲取该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全区校园专项检查,于5月3日起组织4个检查组,围绕“校车安全情况”“规范办学情况”“食品药品安全落实情况”等8个方面对全区102所中小学和134所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落实整改。
来源:网易新闻
我车停院子里忘上锁,有孩子爬上车,闷死了,其家属索赔怎么办?从法律角度来说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一般的律师会认定你无责,法官也会判你无责。我也认定你无责,因为你的车是停在自家院子内,对外人不产生任何影响。所以邻居家的孩子闷死在你家的车内,你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但是从安全的角度来考量,你是有安全意识不强的责任。你的车有自控装置,不懂车的结构的人,在你车内活动,肯定有危险,你应该意识到,特别是小孩。你的车停在自家院子内,应该考虑到自家小孩及邻居小孩,可能会爬到车内去玩,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严格地讲,你是有一点安全责任的。第一,首先对孩子表示同情。第二,本人认为你没有责任,也没必要赔偿。第三,虽说你无责,但出于人情,你应适当拿点钱出来,毕竟两个孩子没有了。第四,拿不拿钱你自己定夺,如果今后想得个心里平衡,建议,不论其数量,表示一下,但也要等此事最终的处理结果出来,对于你,就自认倒霉吧。一分钱也别给。不但不给,还得问孩子父母要点精神损失费,因为你的车往后也没法用了。 俺当地有个得了癌症的老头,后期受不了癌的折磨,偷偷的去村外的一养鸭户的鸭棚里上吊死了。后来,鸭棚主人把老头的子女告上了法庭,说老人死在鸭棚里太秽气了,没法再继续使用这棚养鸭子了,在他心里阴影无法抹去,最后法院判了老头子女们赔给鸭棚主人五万多块钱,算是才完了事。
这样说,以后谁还敢招待亲友的孩子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这完全是强盗逻辑!责任太大了。自己的孩子自己就应当看管好,安全教育从小就要做好。车子是别人的财产,上车前经过别人同意了吗?父母不管带孩子到哪儿玩,都要看管好,而不是出了事动则就要别人担责,不是谁弱谁有理,监护人这么好当的?你的孩子名成利就了,也是不是让别人来分享?为什么一出问题不找自己的责任而找别人?两条小生命夭折,实在让人痛心,愿你们一路走好!
如果是房屋主人邀请孩童如园做客,监护权就产生移交,索赔是应当的。但是,如果不是,监护权还在家长那里。义务相对应权利,不能让家长只享有天伦的乐趣,而忘记监护的责任。
孩子的监护人有责任,自己的孩子没看好,发生事故赖别人,你孩子掉河里,你让河赔你吗?车子上不上锁是车主的自由,没锁车,车丢了他也赖不上别人,这个事看孩子的有责任。
这样的索赔真心奇葩!其一:车主的车好好停着,你家孩子自行爬上去,这本身就属于非法进入别人领地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其二:事故的发生是孩子自主行为,车主没有任何胁迫或者故意给车门落锁小孩校车闷死赔偿 ;其三:如果造成窒息是需要时间的,孩子还小,长时间离开监护人视线,请问监护人起到监护的责任了吗?其四:车主的车以后是开还是不开?给车主造成的损失谁来赔?!
这人间,成了“步步惊心”了!住平房的村民,可要每天检查房顶和墙砖是否有裂缝。检查过自家墙的电线是否有异常。大门外不要放任何东西。最好有监控, 出门小心,别跟某先生一样,在银行排队退了一步,“别倒”一位老太太。 时时刻刻心系安全。 需跟阿庆嫂一般: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家长全责,车主没责任,而且车主有权要求把车估现价卖给家长,小孩不幸的确让人心疼,但车主不应该给家长的失误买单,而且车属于车主的私人用品,不管车主是否锁门都是车主自己决定,如果是车被偷应该车主自己负责,就像有人家里没关门有谁让你私闯民宅了一个道理。
父母才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去年有个新闻,有个父亲去送孩子上学,竟然把孩子落车上了,导致孩子窒息而死,可是他不怪自己,却和幼儿园打起了官司,怪孩子没送到幼儿园,老师为什么不给家长打电话问情况,要是老师打电话了,他就能想起来了,孩子就不会死了,但是我想说,最大的责任不是这个父亲吗?那么,谁该来替孩子追究他的责任呢?
对方没了俩孩子已经很可怜了,就算没错也不能再落井下石返告对方。争取沟通,沟通不了有公正的法律,如果能谈妥出于人道主义的捐助一下求个心静,但车不能要了车主自己只能认了,谁让明知钥匙有时候会出故障,锁车时候不检查下车窗呢…只能认倒霉了。
现在不是车主给孩子家长赔偿的事情。而是车主要是出于人道就不去像对方要车子的索赔。如果不考虑人道完全可以像对方要车子的赔偿款。对于两家家长这就是没尽到对自己孩子的监护责任。就像孩子跑到洗衣机里一样,难道还找洗衣机厂家闹吗?如果家长不这么讹人,老老实实的会被更多的人同情的没准会有爱心人士们给予精神上的捐款。
大家先要理清一个法律关系:要求车主承担赔偿责任,适用的是哪一个归责原则。过错责任?没有法律规定停车车主必须锁车;无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必须法律明确规定,但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公平责任?只有在双方都没有过错而造成损害结果时的情形才适用这种归责原则,但显然是孩子的死亡是家长的过错导致的,所以,损害责任归责也不适用本原则。 总结一下,由上述分析,本案的损害赔偿只能适用过错归责原则,而过错方是孩子家长,车主陈先生无过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情归情,法归法,损害赔偿和稀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家长全责,车主无责任,并可追究其家长适当对车主由于事故后的车掉价的补偿。有极少人认为车主没锁车门才有安全隐患,导至孩子死亡是无稽之谈,自家车门锁不锁权在车主手里,别以为孩子丢了就找别人索赔,除了法规外也该有点天理良心,只可怜孩子怎么苦投生到这样的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