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一是两者的概念不同:
所谓伤情是指受伤害的情况、情形、程度。
所谓伤残是指身体受到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了一是损害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害;二是形成了残缺,残破;三是因受伤达到了残废状态。
二是两者的延伸指向不同:
提及伤情就会延伸到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提及伤残就会延伸到伤残鉴定——伤残鉴定即伤残程度鉴定,临床法医鉴定项有:
1.损伤程度鉴定 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
2.伤残程度鉴定 包括 I 级伤残至 X 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
3.因果关系鉴定 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
4.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 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
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 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
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
三是相关的功能不同;
伤情、伤残鉴定的结果的功用是不同的,可以说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两回事。伤情鉴定是确定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而伤残鉴定是确定受害人得到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有什么区别1
确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时间不同。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如果错过时间等伤势好转就无法进行鉴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而伤残评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需取出固定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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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鉴定的时间和机关不同。伤情鉴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提出,伤残评定一般由公安机关或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而发生,如果当事人要提起民事诉讼,向法院提出申请鉴定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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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不同。伤残评定主要在于评判治疗终结后的伤残程度,即对受害人工作、生活、社交能力的影响程度,伤残鉴定的等级直接影响到鉴定的结果。而伤情鉴定在于确定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鉴于其目的不同,因此,反映在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评定上是有一定区别的,也就是说,可以被鉴定为重伤的不一定构成伤残。因为有些损伤本身可能很严重,但经过治疗后可能痊愈而不影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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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依据不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伤残评定的依据的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而伤情鉴定,目前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联合制定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这是文件依据的不同。而上述标准制定时所参照的医学或生理依据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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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目的不同。伤残评定结论多用来确定民事赔偿或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而伤情鉴定则多用来确定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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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不同。伤残评定根据对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影响的程度划分为I级(1级)至X级(10级),伤情鉴定则根据损伤本身的严重程度划分为轻微伤、轻伤和重伤。
伤残鉴定跟伤情鉴定有什么区别通俗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来讲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伤残鉴定是指受伤后无法完全恢复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后遗症,伤情鉴定就是受伤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破坏程度。前者跟经济赔偿有紧密联系,后者决定公安机关是否追究什么样的责任,比如说是治安拘留还是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中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的主要区别在于:
1、概念不同。
伤情鉴定又称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人体损伤程度可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三个等级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的区别 ,而其中重伤又分为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轻伤可分为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伤残鉴定则是指对当事人因受伤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2、鉴定标准不同。
伤情鉴定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司发通[2013]146号)进行鉴定。
伤残鉴定则应不同的致残原因,分别适用不同的鉴定标准。例: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应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规定进行鉴定,因工伤致残的,则应按《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进行鉴定。
3、鉴定机构不同。
伤情鉴定一般应由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由具有相应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