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每年因汽车自身故障导致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的交通事故占全部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的%多少
在意外事故中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以车祸占首位,占意外死亡总数的50%以上。
1、在意外事故中,以车祸占首位,占意外死亡总数的50%以上。仅以汽车交通事故为例,全世界因交通事故而死亡的人数已超过3000万人,比世界大战所死亡的人数还多。在交通事故中,以青少年的死亡人数最多,其次为老年人。
2、值得指出的是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不论是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的资料均表明,自行车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亡,儿童青少年是其高危人群。 据估计,当今世界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约为25万~30万人,受伤者约3000万人,永久性伤残者约300万人。WHO在一份报告中指出,因车祸而死亡的人数以15~24岁的青少年居多,且仍在继续增加。我国城市每万辆车死亡率为50→10.8人左右,与国外相比较,为日本的26.5倍;美国的17.8倍。若以万辆车的死亡率作比较,则我国车祸的发生率和死亡率皆居世界之首位。车祸主要危害儿童青少年和老年人
3、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每年有18万以上的15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数十万的儿童致残。交通事故在青少年发生意外伤害死亡中占首位原因。车祸后果轻重不一,多见头部受伤、骨折、内脏出血、休克、死亡。在步行交通事故中,危险人群为5~9岁儿童;在驾车事故中,危险人群是10~14岁儿童和15~24岁青少年。
4、查阅公安交通部门的交通事故档案可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4b893e5b19e31333431353335以发现,儿童期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多半是受害儿童,因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的车祸在交通事故中占大多数。例如低龄孩子穿越马路时没有成年人带领,不走人行横道,骑自行车技术不熟练或逆行,在公路旁玩耍,红灯亮时横过马路,骑自行车带人,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12岁以下儿童骑自行车上马路,骑车下坡不减速、猛拐等等。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在如今的社会汽车跟房子已经成为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了不可或缺的几样东西之一。而且随着人们越来越富裕汽车的数量也是在不停的增长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到如今已经基本上在市区的家庭都有一台车。伴随而来的也有数不清的问题类似于汽车追尾等的交通事故也是屡见不鲜了。下面就让的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我带大家了解一下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 少吧。
一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 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
2、机动车一方负 同等责任的,承担60%;
3、机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
4、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
5、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 和行人通过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
6、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 承担责任;
7、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全部赔偿,对超过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当前规定赔偿。
三、特殊情况洗的责任划分和承担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为保护现场,或者有条件报案而不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当按 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
1、一方当事人有上述行为的,承担全部责任;
2、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 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依法可以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除外
4、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 交通事故逃逸的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比例是多少 @2019
如何划分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解答交通事故责任比例划分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一、仅是一方过错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的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其承担全部责任。二、两方及两方以上有过错的按所起的作用和过错程度确定主要主要、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赔偿比例1、第一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与处于静止状态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交通事故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2、第二种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他方无责任。
全国平均一天能出多少起交通事故2010年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全国共接报道路交通事故3906164起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同比上升35.9%。其中,涉及人员伤亡交通肇事发生的比例 的道路交通事故219521起,造成65225人死亡、25407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9.3亿。与去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8839起,下降7.9%;死亡人数减少2534人,下降3.7%;受伤人数减少21050人,下降7.7%;直接财产损失增加1196.7万元,上升1.3%。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244起,同比减少32起,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69起,同比增加8起;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4起,同比增加10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3686652起,与去年相比,增加1050895起,上升39.9%。
一、东部地区事故总量大、死亡人数多,中部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多,西部地区一次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多。全国53.4%的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东部地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8.9%。广东、浙江、江苏、山东事故死亡人数均超过4000人,为全国事故死亡人数最多的4个省份。中部地区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是事故376起,同比增加32起。8个省份中,7个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超过50起,占全国超过50起省份数量的53.8%。其中,4个省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量超过10起,占全国增量超过10起省份数量的80%。湖北、湖南、江西总量多、增量大。西部地区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19起、同比增加15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18起、同比增加10起。除陕西、重庆外,其余10个省(区)均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增多。有21个省(区、市)共发生了3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增加10起。其中四川4起,广东、云南、西藏各3起,辽宁、江西、山东、新疆各2起。一是西南片区事故突出,东北、中南、西北片区反弹。西南片区发生11起,同比增加5起,总量、增量均居全国六片区之首。东北片区发生4起、同比增加3起,中南片区发生6起、同比增加3起,西北片区发生5起、同比增加4起。二是发生事故的新增省份多。与2009年相比,内蒙古、辽宁、吉林、江苏、河南、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9个省(区)为2010年新增事故省份,占发生事故省份数量的42.9%。三是超速行驶肇事突出,无证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肇事增多。12起事故因超速行驶肇事导致,占35.3%。无证驾驶肇事3起,同比增加2起,疲劳驾驶、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行驶、逆向行驶肇事各2起,同比均上升。此外涉及客车超员和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事故12起,同比增加2起。四是营运客车事故多。共17起,同比增加5起。其中公路客运车辆肇事14起,同比增加5起。大型卧铺客车肇事4起,同比增加3起。五是城市道路、县乡道路事故上升。2005年至2009年的5年时间里,城市道路仅发生4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而2010年城市道路发生5起,同比增加5起。县乡道路发生8起,同比增加3起。六是单车事故增多。55.9%为翻车、坠车、碰撞固定物、刮撞行人等单车事故,共19起,同比增加6起。其中41.8%为坠车事故,共14起,西部地区有13起。七是周末事故多。44.1%的事故发生在周六、周日,共15起,同比增加8起。八是雨雪雾天气条件及湿滑路面事故多。共发生9起,同比增加4起。其中6起发生2月至4月,占雨雪雾天气以及湿滑路面事故的66.7%。
三、机动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肇事明显减少,超速行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为肇事致人死亡多的三大违法行为,逆向行驶、疲劳驾驶等肇事致人死亡增多。2010年,92%的事故死亡人数因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同比下降1.7%。其中,酒后驾驶肇事导致1981人死亡,占事故死亡总数的3%,同比下降25.7%,为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肇事致人死亡最大降幅。超速行驶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虽然同比下降2.1%,但仍是肇事导致人员死亡最多的违法行为,造成的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4%。不按规定让行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事故总死亡总数的11.9%,同比下降2.9%。无证驾驶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占事故死亡总数的6.8%。摩托车是无证驾驶肇事的主要车型,75%的涉及人员伤亡事故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肇事导致,造成的死亡人数占无证驾驶致死人数额64%。
逆向行驶导致的死亡事故同比上升2.7%,其中54.7%发生在二、三级公路上;四级公路一般城市道路上因逆向行驶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9%和6.4%。疲劳驾驶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其中,74.6%的死亡事故发生在5至12月,同比上升3.4%。12月份死亡人数增幅达20.6%。
四、生产经营性车辆导致亡人事故比例高,一般货运车辆、校车肇事致人死亡增多。2010年共接报涉及人员伤亡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起数、造成的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9.9%和40.2%。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615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事故152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26起,分别占全国同类事故的49.4%、56.6%和76.5%,所占比重上升。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营运客车肇事导致,同比下降14.4%。29.7%的事故死亡人数系一般货运车辆肇事导致,同比上升2.7%。危险品运输车辆、校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0.4%和3.2%。
五、高速公路事故增多。2010年,高速公路发生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5.2%、4%。其中,中部地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7%和10.1%,西部地区事故起数、死忘人数分别上升9.3%和4.5%。从高速公路发生的亡人事故情况看,40.3%因尾随相撞导致,21.9%为碰撞固定物或静止车辆导致,侧面碰撞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6.7%,但同比上升13%;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是肇事致人死亡数量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18.9%,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占道、违反交通标志等违法行肇事导致事故死亡人数占高速公路死亡人数的5.3%,增幅超过15%;阴雨雪雾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事故上升,造成的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0%,江西、湖北、湖南、广东、贵州等南方省份阴雨雾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增幅大,河北、辽宁、吉林、甘肃、青海等北方省份雪天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增幅大,同比均超过15%。
六、6年以上驾龄驾驶人肇事增多。全国49%的驾驶人驾龄超过6年,共1.05亿人,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占死亡人数的58.6%,同比上升4.4%。从6年以上驾龄驾驶车辆肇事情况看,40.1%的亡人事故因驾驶货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1.8%;28.9%的亡人事故因驾驶小型客车肇事导致,死亡人数同比上升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