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检验以及鉴定
【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指南】
一、检验鉴定的时间要求
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要对当事人身体情况、车辆状况、现场痕迹等进行专业检查。这些检查工作必须在现场勘查结束后五天内安排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进行。
常规检查鉴定工作要在二十天内完成。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市级交警部门可以批准延长十天。如果检查时间超过三十天,必须上报省级交警部门批准。
二、专业机构的指定规则
精神疾病鉴定必须由省级政府指定的医院完成。交通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要等治疗结束后找有资质的机构做伤残等级评定。财产损失存在争议时,必须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所有具备资质的检查、鉴定机构都需要在省级交警部门登记备案。交警部门可以提供符合资质的机构名单,但具体选择哪家机构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三、遗体处理流程说明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需要由医院或法医开具死亡证明。遗体必须存放在正规殡仪馆或具备保存条件的医疗机构。禁止在公共场所进行遗体检查,解剖遗体必须获得家属同意。
完成遗体检查后,家属要在十天内办理后事。无正当理由超期的,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交警部门可以自行处理遗体。逾期产生的保管费用由家属承担。
四、身份不明遗体处理办法
对无法确认身份的遗体,法医需要采集DNA等身份信息。交警部门要填写专门的身份信息登记表,上报市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
确认身份后通知家属认领遗体。如果无法确认身份,需要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领公告。公告十天后仍无人认领的,经县级或市级交警部门批准后处理遗体。
五、事故车辆处理规定
交警扣留的事故车辆只能用于检查鉴定,不得挪作他用。检查完成后五天内要通知车主领回车辆和行驶证。对弃车逃逸或逾期不领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对无牌照、报废车辆或没买强制保险的车辆,按相关法规处理。交警部门要在拿到检查结果后两天内将报告复印件交给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报告后三天内申请重新检查。经县级交警部门批准后,会安排其他机构重新鉴定。自行委托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也可以重新委托鉴定并报备交警部门。重新鉴定只能申请一次,办理时间和首次鉴定相同。
交通事故处理涉及多个环节,每个步骤都有严格规定。了解这些流程能帮助当事人更好维护自身权益。建议行车时遵守交通规则,遇到事故及时报警处理。若对处理流程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机构咨询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