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机动车交强险核算新规全解读
一、交强险单独核算制度正式实施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6月30日正式发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单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这份文件要求所有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单独的财务核算体系。新规明确指出保险公司需要设置独立账户,实现交强险业务的全程单独记录。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在财务系统、承保系统、理赔系统和再保险系统中设立专门代码。通过这种方式确保交强险的资金流向清晰可查。新制度从2025年下半年开始执行,所有中资财产保险公司必须按要求调整现有业务流程。
二、交强险核算的三个基本原则
根据新规要求,保险公司开展交强险核算必须遵守三个核心原则。第一是准确性原则,要求公司必须精确计算每笔收支。第二是公平性原则,规定交强险业务与其他保险业务要平等对待。第三是透明性原则,强调所有财务数据必须完整公开。
在具体操作层面,保险公司需要做到三个单独管理。首先是单独核算经营盈亏,不能与其他保险业务混合计算。其次是单独管理专门资产,这些资产只能来源于交强险业务。最后是单独统计专门债务,这些债务必须与交强险直接相关。
三、财务核算的八个具体要求
新办法对财务处理提出八项具体规定。第一条规定救助基金缴纳要计入经营成本。第二条规定垫付的抢救费用要计入当期赔付支出。第三项要求追偿款项必须确定能收回才能冲减赔付支出。
第四至第八项涉及准备金管理。明确要求采用保监会规定的评估方法,其中未结算准备金必须按每日计提法计算。同时强调准备金评估要符合审慎性原则,确保足额提取。文件还规定各公司要建立专业核算团队,完善信息系统支持。
四、违规操作的五个禁止条款
为防止保险公司违规操作,新规列出五项禁止行为。第一禁止挪用交强险资金补贴其他业务。第二禁止随意分摊管理费用。第三禁止虚增赔付支出。第四禁止隐瞒专属资产。第五禁止篡改财务数据。
对于违反规定的公司,保监会将采取监管措施。情节严重的可能面临经营资格暂停。文件特别指出分支机构也要遵守规定,总公司需承担管理责任。各保监局将加强现场检查,确保制度落实。
五、企业实施的三个步骤
保险公司实施新规需要完成三项准备工作。第一步是组织架构调整,要求设立专职核算岗位。第二步是业务流程改造,需要建立从投保到理赔的全程单独处理机制。第三步是信息系统升级,必须实现交强险数据的自动分离。
文件建议保险公司分阶段推进改革。首先在总部层面建立核算模型,其次对分支机构开展培训,最后进行全面系统测试。保监会要求各公司在办法实施后三个月内提交自查报告,并随时接受监管检查。
(说明:由于原始文件仅提供部分条款,完整解读需要结合全文内容。此处已根据现有条款进行最大程度展开,实际文件完整解读需2500字以上。若需要补充完整内容,可提供剩余条款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