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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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怎么划分居民家电损坏赔偿责任范围

根据《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7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

属于供电企业责任赔偿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的范围: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

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上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不属于供电企业赔偿的范围:

1、不可抗力,如台风、地震等,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2、第三人责任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3、受害者自身过失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

4、产品质量事故造成客户家用电器损坏。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请致电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95598咨询。

?居民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什么?

家电损坏赔偿标准是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1、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我公司全额予以赔偿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可以查看《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我公司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因电力设施导致家电损坏应如何赔偿?

一、在供电企业负责运行维护的220/380伏供电线路或设备上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因供电企业的责任发生的下列事件:

1、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发生相线与零线接错或三相相序接反;

2、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发生零线断线;

3、在220/380伏供电线路上,发生相线与零线互碰;

4、同杆架设或交叉跨越时,供电企业的高电压线路导线掉落到220/380伏线路,或供电企业高电压线路对220/380伏线路放电。

二、由于上述列举的原因出现使若干用户的家用电器同时损坏时,居民用户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属于上述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被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1、关于赔偿问题,有关部门发布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2、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对损坏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修复时应尽可能以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修复;无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复时,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复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检测费、修理费均由供电企业负担。

3、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不可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予以全额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的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使用年限已超过《办法》的规定仍在使用,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使用时间以发货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查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规定清偿。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供电企业所有。

因电力公司 造成的电器损坏问题应该如何赔偿?空调主机板烧坏了怎么赔偿?

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你好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如果是因为电力公司二造成的电器损坏问题应该有电力公司进行赔偿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建议你直接向电力公司反应家电损坏第三方赔偿 ,他们会处理相关的事情也会对你进行相关的赔偿。

当然,一旦发生事故的话,建议你应及时向当地供电企业投诉,并保持家用电器损坏原状。供电企业在接到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投诉后,应在24小时内派员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属于上述所列事件引起家用电器损坏的,供电企业应会同居委会(村委会)或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对受害居民用户被损坏的家用电器名称、型号、数量、使用年月、损坏现象等进行登记和取证。登记笔录材料应由受害居民用户签字确认,作为理赔处理的依据。

1、关于赔偿问题,有关部门发布的《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供电企业如能提供证明居民用户家用电器的损坏是不可抗力、第三人责任、受害者自身过错或产品质量事故等原因引起的,并经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核实无误,供电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从家用电器损坏之日起7日内,受害居民用户未向供电企业投诉并提出索赔要求的,即视为受害者已自动放弃索赔权,超过7日的,供电企业不再负责赔偿。

2、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可以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处理:对损坏家用电器的修复,供电企业承担被损坏元件的修复责任。修复时应尽可能以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修复;无原型号规格的新元件可供修复时,可采用相同功能的新元件替代。修复所发生的元件购置费、检测费、修理费均由供电企业负担。

3、损坏的家用电器经供电企业指定的或双方认可的检修单位检定,认为不可修复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对不可修复的家用电器,其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的,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予以全额赔偿;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及《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规定的使用寿命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使用年限已超过《办法》的规定仍在使用,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10%的,按原价的10%予以赔偿,使用时间以发货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查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规定清偿。以外币购置的家用电器,按购置时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其购置价,以人民币进行清偿。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供电企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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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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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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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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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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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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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伤者及家属对我们专业与口碑的最高赞誉!北京大兴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在庭审中元甲律师对赔偿金额分毫必争,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27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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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获荣誉锦旗,成功帮助当事人和解拿到满意赔偿款!北京市顺义区,当事人骑电动车被小轿车撞倒受伤,对方全责。当事人希望早日解决赔偿问题,元甲律师和解团队促成双方和解,获得赔偿款23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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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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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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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定的责任无法划分,元甲为伤者争取到对方全责👍👍👍 这就是专业的力量!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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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持续胜诉,按照当事人要求早日帮助其“回米米”🙂🙂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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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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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庭审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在伤者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以及司机赔偿近24万元,赔偿金额大大超出伤者的心理预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