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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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伤害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语言伤害需要负法律责任,但是根据情况用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方法,公然贬损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的行为。

语言伤害是违法行为吗?国家什么法律对言语伤害作出为违法行为吗?

言语伤害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属于毁谤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人。侮辱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扩展资料:

案例:

“语言暴力”是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组委会15日发布的“你认为最急迫需要解决的校园伤害”专项调查结果显示:“语言伤害”“同伴暴力”“运动伤害”成为当前小学生认为亟待解决的三大校园伤害问题。其中,81。45%的被访小学生认为校园“语言伤害”是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师德建设的不断深入,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大大减少。但采用讽刺、挖苦、孤立、冷落、揭短、当众出丑等手段对学生进行“心理惩罚”现象却呈上升趋势。

去年4月,重庆市渝中区初三女生丁某因为上学迟到,被班主任汪宗惠叫到办公室批评教育,其间汪宗惠当着其他同学的面赤裸裸地贬损丁某:“你学习不好,长得也不漂亮,连‘坐台’的资格都没有。”丁某遭此侮辱,一时想不开,写下遗书后跳楼自杀身亡(2003年9月7日新华网);

前不久,安徽省宿州市某中学,教师用选举差生的方法来惩治调皮学生,并对他们用“猪”、“人渣”等词语来“激发自尊心”,结果使得学生纷纷转学、休学和离家出走……

从表面上看,“语言伤害”比“体罚”要显得“文明”,但它带给学生的伤害绝不会比体罚小。从某种程度上讲,可能还有过之而无不及。体罚更多伤害的是学生的身体,其痛苦也可能是短暂的。

但“语言暴力”的伤害却是长久的,不仅侮辱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了学生人格,损伤孩子的自尊和自信,摧残学生心理健康,造成师生对立情绪,影响教学效果,而且还导致学生心智失常,丧失生活勇气,引发厌学、逃学、违法犯罪、自杀等严重恶果。这不仅是教师的悲哀,也是素质教育的悲哀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

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热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对于教师而言,不“体罚”学生可以做到,而不“心罚”学生,有时并不那么容易做到。笔者认为,有三类话应当成为教师的“职业忌语”:

一是话题涉及到家庭、父母时,不可使用“缺少家教”、“有其父必有其子”等带有讽刺或鄙视的语言;

二是不要对孩子的本性妄下结论,诸如“天生就是个蠢才”、“一辈子没有出息”等;

三是不要对孩子的人格进行侮辱,如“你比猪还笨”、“你简直不是人”、“我像你这样早就跳楼了”等。

俗话说“良言入耳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诸如此类至理名言不少教师都耳熟能详,在课堂上也阐述得头头是道,缘何事到临头却频频丧失理智,极尽言语讽刺侮辱之能事,将“心罚”这把不带血的“尖刀”毫不留情地捅向学生稚嫩的心窝?

这一方面凸现部分教师道德素质低下,心理健康欠佳,另一方面也说明应试教育还在一些学校大有市场。当“望生成龙”的希望化为泡影,当学生成绩成为教师评优晋级的重要指标,那些所谓的“差生”、“调皮生”便成了少数教师的“肉中刺”、“眼中钉”。

一旦这些学生犯错,在目前“体罚”不准也不能的情况下,“心罚”便成了一些教师对学生施暴的“首选”。

由此可见,清除“语言暴力”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教育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订一些“教师忌语”,把此列为师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全方位推进素质教育。

教师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遇事冷静,善于克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始终保持宽广的胸怀,和蔼、友善、热忱、耐心和平等地对待学生,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途径和方法,让讽刺、挖苦等“语言暴力”远离校园!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治安管理处罚法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参考资料:人民网-“语言暴力”是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如果是后者,公然以语言或者短信微信侮辱他人,毁坏他人名誉的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侮辱、诽谤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由被害人自行到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处理。公安机关无权立案侦查,无权管理。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的事实,足以贬损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的行为。犯诽谤罪的,告诉的才处理。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捏造并散布某种事实,足以败坏他人名誉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捏造,是指无中生有、凭空制造虚假事实。所捏造的事实,是有损对他人的社会评价的、具有某种程度的具体内容的事实。由于捏造事实,容易使人误信,因而对他人名誉的损害程度比侮辱更为严重。如果行为人散布的是有损他人名誉的真实事实,则不构成诽谤罪。其次,必须针对特定的人进行诽谤。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诽谤时虽未具体指明被害人的姓名,但能推知出具体被害人的,仍构成诽谤罪。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如果行为人将虚假事实误认为是真实事实加以扩散,或者将某种虚假事实进行扩散但无损害他人名誉的故意,则不构成诽谤罪。

根据刑法规定,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构成诽谤罪。

语言攻击触犯什么法律

语言攻击的行为涉嫌触犯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情节较重的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语言攻击,就是使用谩骂、诋毁、蔑视、嘲笑等侮辱歧视性的语言,致使他人的精神上和心理上遭到侵犯和损害,属精神伤害的范畴。诽谤罪是指捏造事实,并公然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损害他人名誉怎么处罚

恶意诽谤他人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严重损害他人名誉的处罚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扩展资料:

诽谤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表现: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

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

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诽谤罪。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从诽谤的内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谁,就可以构成诽谤罪。

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可能贬损某人的人格、名誉,就不能以诽谤罪论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诽谤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治安处罚法

百度百科-刑法

用语言诽谤要付什么法律责任?

1、用语言诽谤要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他人人身权益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诽谤他人,必然侵害他人的名誉,因此,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精神损失的民事责任。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语言伤害他人名誉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可见,诽谤他人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诽谤人应当承担治安管理行政责任。

4、《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见,诽谤他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就构成诽谤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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