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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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支持的民事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物质损失”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一、不予支持的民事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办[2011]159号工作答复意见中明确指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立案后被告转移财产能追回吗?财产损失如何赔偿?

被告人转移财产或者被告人有转移财产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的嫌疑时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院判了被告人有期徒刑原告的经济损失怎么办

解答

刑事犯罪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以通过民事判决来补偿。

律师文集

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范围

发布时间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2019-07-18

李云律师

李云律师

服务地区:郑州-郑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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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范围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及其家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具体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一、不予支持的民事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法办[2011]159号工作答复意见中明确指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但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除外。

二、支持的民事赔偿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物质损失”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归纳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和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原则上为1人,但医疗机构或者司法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根据医院证明或司法鉴定书确定。

(四)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陪护人员不超过2人。

(五)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的伙食费应予赔偿。

(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住宿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必须发生的合理住宿费用。

(八)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九)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其他必要的物质损失。例如:鉴定费(根据实际产生的票据计算)

行政诉讼中因被告渎职导致原告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吗

明确的告诉你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不能。

你提起的行政诉讼被告造成原告财产损失怎么办 ,不会被受理。

是否立案,不属于行政决定,不在行政诉讼范围之内。

如果你指控某人渎职,属于刑事范围。而渎职罪,不是你有能力提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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