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1.工伤赔偿标准是劳动法规定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的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儿子工伤死亡母亲享有哪些补偿儿子工伤死亡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用人单位依法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的,其父母可以领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儿子工伤死亡母亲享受补偿的条件
条件如下,
一、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提供保障。
二、工亡职工享受抚恤金的工亡职工的子女达到一定的年龄或者就业后,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
三、亲属死亡的,丧失享受遗属抚恤待遇的条件。
儿子工伤死亡母亲能得到多少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详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儿子工伤死亡母亲能得到多少赔偿工亡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的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有以下赔偿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工亡补助金、丧葬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
如果母亲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供养条件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则有抚恤金;
以上三项赔偿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如果是今年发生的工亡,则光工亡补助金就有90多万元。
儿子工伤死亡母亲能得到多少赔偿?儿子工伤死亡母亲可以得到的赔偿如下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一、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其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他亲属每人每月30%工伤的赔偿是规定的吗吗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分析
儿子工伤死亡的,其近亲属包括母亲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是谁的归谁,剩余的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