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万保险拒赔案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5.11
334
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经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坠入水库身亡,他生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3000万保险拒赔案了两份保险,”焦小云说,在开业前,丈夫王维红一边要筹备西安的生意,一边还要在甘肃文县考察原材料及市场,“那些天他基本都不在家,忙得停不下来,我心想等开业之后就也能轻松点了,没想到在3月15日突然出事了,2017年11月5日,庆阳中院以“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其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为由驳回了焦小云的诉讼请求。
天价保费拒赔案现在重审了?

甘肃天价保费拒赔案重审:男子驾车溺亡,妻子讨要两千万保费。

王维红去世3000万保险拒赔案 的两年多时间里,他的妻子焦小云已两次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以下简称为平安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经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坠入水库身亡,他生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3000万保险拒赔案 了两份保险。焦小云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遭拒赔。

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径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从此处坠入水库身亡。家属供图

2016年7月18日,焦小云将平安保险公司诉至庆阳中院,要求赔付保费共计2400万元。一审期间,平安保险公司认为,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身亡系自杀;王维红作为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其真实的家庭收入、负债及在同行业投保情况,严重影响3000万保险拒赔案 了其承保决定,根据相关规定应不予理赔。

对王维红死亡的鉴定曾出现波折,他的血样送检时,前一份血液检测报告显示王维红血液中乙醇浓度为273.0mg/l,重新鉴定则显示血液中未检测出乙醇成分。“交警部门又在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指出车辆坠入水库‘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焦小云说,丈夫死后,“醉驾”“自杀”等说法充斥在整个事件当中,平安保险公司拒赔保费,她也随之被指骗保。

2017年11月5日,庆阳中院以“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其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为由驳回了焦小云的诉讼请求。一审败诉后,焦小云上诉,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8年8月29日,该案在庆阳中院重审开庭,经5个多小时审理,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火锅店开业前四天,老板驾车坠入水库身亡

王维红是甘肃省庆阳市人,曾经在庆阳、天水、环县等地经营了三家火锅店、三家加盟店和两家鱼庄。他的妻子焦小云说,这几家饭店每年能带给他们600-800万元收入。2015年下半年,王维红开始筹备在西安再开一家火锅店。

“经过半年多准备,2016年3月西安的店铺装修完毕,我们便计划在3月19日开业。”焦小云说,在开业前,丈夫王维红一边要筹备西安的生意,一边还要在甘肃文县考察原材料及市场,“那些天他基本都不在家,忙得停不下来,我心想等开业之后就也能轻松点了,没想到在3月15日突然出事了。”

焦小云回忆称,2016年3月15日上午10时左右,她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是文县公安局交警队的交警,“他告诉我有一辆车掉进了水库,他们怀疑可能是我丈夫王维红出事了。”

文县位于甘肃省陇南市,距离庆阳市约800多公里,车程13个小时。焦小云一家人赶到文县公安局交警队时,已是3月16日早上。

焦小云说,直到见到交警,她仍不愿相信丈夫出了事,但3月17日,涉事的车辆被打捞上来,她在车上发现了王维红的衣服和手包,“到3月18日上午10点多,他的遗体也被打捞上来了。”

王维红生前曾购买过几份保险。焦小云说,在确认丈夫出事后,她第一时间通知了保险公司,“他们在当天就派人赶了过来,随后的尸检等相关工作,他们也都参与了。”

在王维红确认死亡的第二天,他在西安的火锅店照常开业,这一天,王家没有一个人出现。焦小云说,决定让火锅店如期开业也是为了圆丈夫的心愿,“但这个火锅店开业仅几个月就倒闭了,我家其他的饭店也在他出事之后,因为无人经营打理,陆续停业,3家加盟店因我们不能继续提供原料,也纷纷退了加盟费。”

两次血液鉴定结果截然不同,保险公司解除合同

焦小云说,在丈夫去世之后,各种打击接踵而至,保险理赔相关事宜进展得也并不顺利。

2016年3月21日,陇南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王维红的血液样本送检后,四川民生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了一份血液检验结果,其中显示:“送检的王维红的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73.mg/100ml。”

“这就意味着我丈夫在事发时是醉酒驾驶。”焦小云说,她对这一结果并不信服,因为王维红平时滴酒不沾,而在事发前一晚,王维红还曾给她打过电话询问孩子状况,并表示他3月15日要从文县前往西安,安排火锅店开业事宜。

焦小云说,在拿到血液检测报告后,警方曾在事发地附近的商店挨个询问,王维红是否曾买过酒,“商店都说没有买过,我于是提出重新做鉴定。”

这一次,焦小云选择了上海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我和交警队的民警以及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一起去上海做的鉴定。”

2016年3月28日,第二次鉴定结果出来了,其中显示,送检的血液中未检出乙醇、吗啡、杜冷丁、氯胺酮和甲基苯丙胺等苯丙胺类兴奋剂成分。

排除了醉驾、毒驾之后,2016年4月15日,平安保险公司向焦小云出具了一份理赔决定通知书,“解除与王维红的保险合同;不予退还保险合同之保险费;不予承担保险合同解除之前发生事故的保险责任。”

平安保险公司在理赔决定通知书中描述了做出上述决定的理由:因本次事故属于条款约定的责任免除情形,故歉难给付保险金;投保人在投保上述保险合同时故意未向本公司如实告知,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承保决定。

焦小云说,她在2015年9月,经平安保险公司业务员推销,与王维红商议后,便在业务员推荐下,购买了平安保险公司的“平安福”和“百万任我行”两份保险,一个月后通过审核,完成了投保。据她提供的投保合同显示,《平安福终身寿险》保额为300万元,其中有附加《长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为1000万元(自驾双倍赔付2000万元);另一份《平安百万任我行两全保险》保额为10万元,合同中列举说明保险保障为“自驾车意外全残或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100万元。焦小云认为,根据合同,保险公司本应赔付2400万元。

因怀疑第一次鉴定血样被污染,焦小云及家人投诉至四川省司法厅,2018年8月21日,四川省司法厅和绵阳市司法局同时对此事做出书面答复,希望焦小云提供更多证明材料。

而此时,焦小云早已与平安保险公司对簿公堂。

交警认定案件“不是交通事故”,警方称无法证实骗保

2016年7月18日,焦小云将平安保险公司诉至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赔付2400万元保费。该案于2016年12月19日一审开庭。一审期间,文县公安局出具的一份《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成为主要证据。

在这份调查报告书中,文县公安局查明王维红所驾驶车辆的GPS纪录显示,2016年3月15日凌晨5点37分左右,王维红从中庙乡开往碧口镇方向,在文县国道212线肖家店西南71米处车辆速度降至6km/h,继续向前行驶至肖家店119米处时车辆停下来并熄火,6点24分车辆启动GPS信号消失,此时王维红已坠入水中。

调查报告称,警方勘查中没有发现路面有制动痕迹,“在车辆驶出路面点位置边缘有微小痕迹,证明车辆在驶出路面之前未采取制动措施而是加速行驶。”调查分析报告中同时指出,事发地路况好,道路直,视野开阔,轻微坡度,“在没有其它因素影响下在此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极低”。

文县交警最终在这份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中认为,该事故是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并在随后出具了一份《不予处理决定书》认为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不是交通事故。

平安保险公司据此认为,王维红系自杀,并指出王维红在投保时,几份保单中的家庭收入金额出入巨大,并刻意隐瞒了负债情况以及在同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能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等为由,要求法院驳回焦小云的诉讼请求。

对于上述问题,焦小云及其代理律师认为,王维红做餐饮生意,企业之间资金周转、相互之间存在债务是正常情况,且保险公司所指的债务系公司债务并非个人债务。

对于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原告认为,该报告在无法排除其它多种可能性的情况下,推断出事故“是在当事人王维红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结论,且错误理解和适用法律。

焦小云就“醉驾”血液检测一事投入后,四川省司法厅及绵阳市司法局作出书面答复。家属供图

在该案一审期间,焦小云曾被指“骗保”,案件也因此停止审理,转为刑事侦查。庆阳市公安局于2017年6月27日回复庆阳中院,“经复查核实,仍无法证实该案当事人涉嫌保险诈骗罪。”

2017年11月5日,庆阳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文县公安局制作的《“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书》以及《不予处理决定书》,应当作为证据在该案中适用,并最终以“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其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等为由驳回了焦小云的诉讼请求。

案件重审开庭,痕鉴专家出庭作证

值得注意的是,在该案一审期间,2017年1月5日,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向庆阳中院发了一份函件称,“如果焦小云的诉讼请求得到支持,将会使公平、公正的社会价值取向无法得到弘扬。”焦小云认为,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的这一表述,有干预司法的嫌疑,“并且一审时合议庭一名法官是保险公司员工家属,我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甘肃省保险行业协会曾向法院发了一份函件,被原告认为干预司法。家属供图

2018年3月30日,甘肃高院以“一审存在审判人员应当回避的情形,未回避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为由,将案件发回重审。该案于2018年8月29日在庆阳中院重审开庭。

在当天的庭审现场获悉,庭审期间,原被告双方主要围绕案件中原告在投保期间是否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明确投保人同行业投保、个人收入及负债的真实情况;文县公安局《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以及《不予处理决定书》应如何认定;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该如何认定以及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4个焦点展开辩论。

平安保险公司认为,王维红及焦小云在投保期间故意隐瞒了其真实的家庭收入情况及负债情况,未如实告知其在其它同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严重影响了其承保决定。另外,按照文县公安局相关调查报告,王维红驾车坠入水库系在自主意识支配下完成的,应当认定其为自杀,按照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针对“自 杀”一说,焦小云及其代理律师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痕迹鉴定工程师程刚出庭作证。程刚称,他接受焦小云委托后于2018年8月13日前往事发地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事发地为近“s”形道路,并非交警所称的“道路直,视野开阔”。此外,交警部门在事故分析报告中指出,路面无痕迹,因此推断王维红在事发时未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但涉事车辆上装有防抱死系统,一般在制动过程中不会留下制动印记。”

程刚说,交警部门的报告书中还称事发地第二棵树干东侧61cm处树皮脱落,痕迹最高点距路面76cm,因此推断事发时王维红曾加速行驶导致车辆腾空而起,“但在该树距地面约15厘米处还留有一处擦痕,且该树树干细小,因此与车辆发生接触时,并不是刚性接触,树干会发生倾斜。结合现场情况,树干高处的痕迹属于擦蹭形成,也说明了这一点。”

程刚说,经过计算事发地所留下的痕迹只要车辆时速超过31.4km/h,都可以留下来,“因此现场痕迹只能说明事故车辆是从此处坠入水库,并不能得出加速行驶及腾空而起的结论。”

对于专家意见,平安保险公司则表示,程刚的专家证言中针对案件进行的痕迹鉴定系个人行为,并曾收取了鉴定费用,其证词均是针对警方的“03.15”事故调查分析报告进行反驳,这并不是他的鉴定范围,且证人证言具有感情偏向。

当天的庭审共持续了5个多小时,下午3时许,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

来源: 澎湃新闻(上海)

42岁荆门男子驾车意外坠河,1000多万保险遭拒赔,法院如何判决?

前段时间都在跟大家讲一些社保相关的问题3000万保险拒赔案 ,今天准备给大家带来一个保险理赔的真实案例,主要通过这件事来告诉大家一些防止保险拒赔的技巧,少花冤枉钱,以免被坑3000万保险拒赔案 !

1、男子开车坠落水库

王先生之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3000万保险拒赔案 了一份意外险,保额1300万。2019年5月份,家住重庆的王先生驾车行至某水库附近,由于当天下雨很大,开车视线不好,王某驾车发生意外,坠落河中,不幸遇难。事后,王先生妻子等家人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遭拒赔。

为此,双方对簿公堂3000万保险拒赔案 !

2、坠落水库算不算意外,赔不赔?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保险公司认为王某生前集中在短短半个月的时间里,大量投保,保额也是高得离谱,存在骗保嫌疑,不一定是意外身亡。而且,王某此前投保时并没有将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告知,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判断,因此从法律上来说,作为保险公司,自己没有赔偿的责任。

不过,最终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尸检报告,王某的死因为溺水,符合意外险中的“意外”定义。因此判赔1300万。

3、意外险理赔,要重点牢记哪些问题?

对于这件事情,争论的焦点无非就是王先生死因到底是不是意外?好在,最终通过法院审理,结合当时的尸检报告,认定王某属于意外身亡,一家人一波三折,总算拿到了应得的赔偿。

从这件事中,也折射出很多问题,那就是我们现在很多投保人对保险基本不了解,都是凭感觉或者自以为是去买了一份保险,这样的风险就是自己很容易被坑。那么,针对购买意外险,作为普通老百姓,我们该注意点什么问题呢?

(1)投保之前看清楚保险合同

购买意外险,首先要搞清楚到底什么算是意外。大家记住:意外险中的意外要符合“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这4个基本条件,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除此之外,保险合同的理赔条件和免责条款也要认真仔细地看看。

很多我们常人理解的“意外”不一定算是意外险的理赔范围。比如,一些意外险就对猝死、高温中暑、摔倒死亡等是不赔的。

(2)不要心存侥幸,骗保违法

虽然从保险出来的时候,就有防止保险骗保的一系列方式方法,但是现实生活中,骗保的事件还是有的,在巨额利益面前,人都是会心动的。不过,喵姐需要提醒大家,无论是带病投保还是故意制造意外骗保,都是违法的,轻则拒赔,重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3)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保险拒赔,很多时候除了我们投保人自身不了解保险所致之外,还有一些无良保险公司钻合同空子,不想理赔。那么这个时候,大家就一定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记住,法律上有一个“不利解释原则”,当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对合同具体条款存在分歧时,法律会站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一方。

为了帮助大家预防风险,小鱼近期推出免费风险测评服务,有兴趣的可以点击测一测,有效地规避风险,希望能帮到大家!

湖北一富豪砸下1000多万买保险意外身亡,11家保险公司抱团拒赔,后来结果如何?

后来11家保险公司都赔了3000万保险拒赔案 ,主要是怀疑骗保,调查是正常3000万保险拒赔案 的程序。

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物的实际价值。根据3000万保险拒赔案 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保险价值可由三种方法确定:

根据法律和合同法的规定,法律和合同法是确定保险价值的根本依据。

根据保险合同和双方当事人约定。有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难以衡量,比如人寿保险,健康保险,人的身体和寿命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则其保险价值以双方当事人约定。

根据市价变动来确定保险价值。一些保险标的物的保险价值并非一直不变的。大多数标的物也会随着时间延长而折旧,其保险价值呈下降趋势。

武汉43岁女子投保后患癌,30万保险被拒赔!法院如何判决?

我们都知道3000万保险拒赔案 ,保险这东西3000万保险拒赔案 ,多数人还是比较排斥的,尤其是一些被保险拒赔过的人,更是如此。在买保险之前,业务员做3000万保险拒赔案 了各种各样的承诺,结果真要理赔的时候,却是一再推脱,甚至直接不赔。

那我们就以“武汉43岁女子投保后患癌,30万保险被拒赔!”说起,来和大家详细聊一聊,有关保险理赔的那些事!

1、武汉43岁女子投保后患癌

2018年10月,武汉43岁周女士,在当地一家大型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每年需要缴纳4000元保费,如确诊合同约定疾病,即可一次性得到30万赔付金。

且周女士在投保之前,已经明确向业务员说明了,自己十年前有过“高血糖住院记录”,但业务员声称没关系,周女士这才放心投保。

然而,就在2019年5月份,意外发生了,周女士在一次体检时,被查出了甲状腺癌,需要尽快进行手术治疗。出院后,周女士便拿着医院的就诊记录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对方按约定赔付30万。但保险公司却以“周女士带病投保”为由拒赔了。

周女士不理解,明明自己在投保之前,就已经说了“住院事实”,凭什么不赔?

为此,周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然而,法院最终却以证据不足驳回了周女士诉求。

2、为什么法院也不同意理赔,保险公司到底该不该赔?

原来,在法庭上,保险公司表示,工作人员在对周女士过往的病例进行调查时,发现周女士十年前因血糖高住过院,存在带病投保行为,按照合同规定要求,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为了拿回自己的权益,周女士在法庭上向法官出示相关的聊天记录,内容显示是两年前周女士向业务员告知自己因血糖高住过院的记录,并且业务员同意投保的证据。

不过在法院看来,因为周女士提供的截图证据,大部分都是语音,而且已经失效,所以无法证明“业务员没有尽到提示告知义务”,并且当时和周女士对接的业务员已经离职了,所以没有人可以作证,最终法院驳回了周女士的诉求。

3、忠告

对于发生在周女士身上的遭遇,保哥深表同情,所以在此,保哥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以后在投保时,一定要提前对自己所要购买的产品做个了解,不要轻信业务员的忽悠,务必要做到看清保险合同的所有理赔条款。

另外,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再次发生,我们要在投保前,向业务员询问时,尽量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保存相关的截图作为理赔依据。

如果对方使用的是语音告知,我们可以进行录音,以防不时之需。

关于保险理赔的业务处理

参加保险3000万保险拒赔案 的人都要明确一点3000万保险拒赔案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3000万保险拒赔案 ,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要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最重要的是,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时间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 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交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比如,一份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5元,前几次累积获赔款3.5万元,那么再发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金额只有1.5万元,超过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此外,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等情况,也会被赔。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如果消费者投保时多留意一下细节,很多拒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不如实告知真相,不赔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3000万保险拒赔案 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要知道,法律上只认可书面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 [案例回放1] 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顾家孝顺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便找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连同她事业如日中天时购买的那份2000万港元保额的保险,总保额达到3000万港元,梅艳芳已为梅妈日后的生活做出双重保障。 但在购买第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如实申报病情。但按照香港的保险条例,隐瞒重大病情投保,属于严重违例,因此,梅艳芳去世后,便传出保险公司拒赔1000万港元保险金的消息。 但据报道,保险公司将当初梅艳芳为这张保单而每月供款过万元的保费发还给了梅妈,而不是一味拒赔并且不退还保险费,这多少也反映出保险公司谅解梅艳芳未如实申报病情的苦衷。当然,让保险公司理赔1000万港元也绝无可能,3000万保险拒赔案 他们并不会因为梅艳芳是天后级的“大姐大”而法外施恩。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能快速拿到赔偿款?伤者经鉴定评上2个十级伤残,通过多次谈判,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在伤者承担主责的情况下,获得27万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3:50

发生交通事故,怎样谈和解你知道吗❓➡和解专家现场教学你的伤能评残吗❓能否争取到更高❓➡法医专家现场评定你的情况最高能拿多少赔偿吗❓➡律师现场给出和解方案第374期和解大讲堂于9月22日成功举办,帮助20多位交通事故伤者/家人解答疑惑、理清理赔流程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3 14:44

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伤者腰椎骨折,家属本想着能拿十几万赔偿就很满足了,在元甲专业谈判下,全力争取每一项赔偿金额,2个月谈成和解,帮助伤者拿到赔偿款合计27万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7:49

保险公司抱团拒赔

事情发生于二零一六年,湖北荆门保险公司抱团拒赔的周华意外坠河,被发现时已经死亡,值得一提保险公司抱团拒赔的是,当周家的人处理完周华的后事之后,开始整理他的遗物,结果他们发现了捆得厚厚的一沓纸,这些竟然全都是周华购买的保单,事实上,这 ...
787热度
要做就做最好的 所有的事交给我们 你只需要签字拿钱即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8:54

湖北荆门保险拒赔最后结果

(3)要勇于拿出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保险拒赔,很多时候除了我们投保人自身不了解保险所致之外,还有一些无良保险公司钻合同空子,不想理赔,1、男子开车坠落水库王先生之前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额1300万,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保险 ...
234热度
案件走到法院,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判决,以诉促调也能做到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8:46

千万保险拒赔最新报道

不少为自己或家人购买了香港保险的内地客户,因为重要事实披露不全,导致保险公司拒赔,随后陷入了漫长的申诉与扯皮中,2015年5月,陈飞通过太太的同事、一名兼职保险代理人(本职为某市大学教师),在香港投保了英国保诚“危疾终身保计划(保额1000 ...
711热度
住院期间还未委托就得到了专业律师的全程指导,不错过每个细节,更有利于日后的赔偿。元甲律师本着利他之心、服务为本的宗旨,全面细节维权,该案有望突破之前301天误工期的记录。早一日委托更是早一日受益!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9

湖北11家保险公司拒赔案

对于那些购买湖北11家保险公司拒赔案了保险但被拒绝赔偿的人来说尤其如此,事故发生后,他的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自1999年以来,周先生已经从11个保险公司购买了20多份保险,所有保险单的总金额高达1097万元,事实证明,由于赔偿金额很高,保险公司 ...
880热度
历时两个月和解 十次以上的磋商谈判 终于帮助客户成功和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09 17:30

11家保险拒赔案例

事故发生后,他的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自1999年以来,周先生已经从11个保险公司购买了20多份保险,所有保险单的总金额高达1097万元,湖北荆门男子坠河身亡11家保险拒赔案例,11家保险公司抱团拒赔,这也说明想要得到保险公司赔付,也是一件比较困 ...
933热度
一上午谈了两场和解,签字的空隙赶紧联系一下其他执行法官,这时间把控的死死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5 11:54

3000万保险拒赔案

2016年3月15日,王维红开车途经国道212线麒麟寺水库时,坠入水库身亡,他生前曾在平安保险公司购买3000万保险拒赔案了两份保险,”焦小云说,在开业前,丈夫王维红一边要筹备西安的生意,一边还要在甘肃文县考察原材料及市场,“那些天他基本都不在 ...
334热度
当事人郑先生骑电动车与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地点北京,对方全责,导致当事人三踝骨折。元甲律所专案组与保险公司和解谈判,快速调解,帮助当事人拿到26万元赔偿款!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帮助当事人早日解决纠纷,早日安心养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7 18:31

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拒赔

对于这个案件,亚美保险给出的拒绝赔偿的理由是:“保险合同中所称的意外事故是指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不可预见的客观事件,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其身体伤害、残疾或身故,意外险是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经常会选择意外死亡, ...
200热度
十级伤残判决赔偿54万多元,伤者对元甲律所的专业能力非常的认可!!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2 12:26

11家保险公司拒赔案最终结果

对于那些购买11家保险公司拒赔案最终结果了保险但被拒绝赔偿的人来说尤其如此,事故发生后,他的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自1999年以来,周先生已经从11个保险公司购买了20多份保险,所有保险单的总金额高达1097万元,事实证明,由于赔偿金额很高,保险 ...
92热度
哪种情形录音证据副本视为原件 实践中对于电子数据是否可视为原件的电子复本,可依据以下情形进行考察: (1)可准确反映原始数据内容的输出物或显示物;(2)具有最终完整性和可供随时调取查用的电子复本;(3)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原始性异议的电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7-28 18:57

北京延庆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庭审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在伤者承担同等责任的情况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以及司机赔偿近24万元,赔偿金额大大超出伤者的心理预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0-08 14:20

真金不怕火炼,服务不怕你来体验,十八年的交通事故经验,四千多面锦旗的口碑,三百多期的公益讲座,只为受害者代言,你的每一份信任在元甲都能得到最好的回报。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19 19:50

杨女士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前有过多份工作,因为交通事故受伤导致误工产生较高的误工费。杨女士委托他所律师在第一次庭审过程中,代理人认可只按5000元/月的标准主张其误工费,后因庭审效果非常不理想,杨女士当即更换律师转为委托我所。我们接到案件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05 10:10

放保险公司存钱稳不 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

律师回复中...
2024-10-05 14:53
每天的快乐与幸福就是获得当事人的认可与口碑!北京朝阳区交通事故,当事人承担同等责任,通过诉讼获得赔偿款合计22万元。赔偿金额超出当事人的心理预期,对元甲团队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特意来所送来2面锦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9-28 12:49

非法营运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

法律依据非法营运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非法营运保险公司拒赔合法吗,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
450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