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实体店不给退货并不违法。关于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制度并没有任何比较明确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的规定,实体店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的售后服务仍执行国家三包规定,即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有额外约定的除外。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收了钱不给货在法律上是什么案件”收了钱不给货“是一个很宽泛的说法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它可能构成合同违约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也可能构成合同诈骗。因此,如果只是对方因为正常的经营活动遭遇不利,就不属于诈骗,但如果只是骗了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你的钱而没有提供货物,卷款跑路的,则可能构成诈骗。
法律分析
区分是合同违约还是合同诈骗的根本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即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而通过合同交换财货属于合法手段,具体来说,“收了钱不给货”,如果是下落不明的就有很大可能是诈骗,而如果还是可以联系上,只是以各种借口进行推脱的,就有可能不是诈骗,具体情况还需要具体分析。
另外,如果实在要报警处理的,参照最高院司法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才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情形,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数额的不能立案,一般来说”供货合同“都能到这个数额。
最稳妥的建议是根据没有收到货物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依靠法院的强制执行来维护权益,如果确实发现有诓骗行为的再进行报警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实体店不给退货违法吗?问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张先生在某大型商场里面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的品牌店里购买香薰用来送礼。但是收礼人不喜欢这个香薰,于是张先生拿去商场退货。张先生认为包装也没有拆,还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应当给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他退货退款。但商场和品牌方都不同意退货,张先生咨询怎么办。
答:12348平台律师告知张先生,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是针对网络购物、电话购物的,一般线下商场是没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当然有些品牌或商店愿意承诺多少天之内没有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可以退货,但这是品牌或商店的特殊规定,不是法律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实体店付了钱不给货违反法律 ;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案中张先生若是通过网络购物的方式购买香薰的,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七天无理由规定仅限于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且根据性质可以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本案中,张先生线下购买的香薰,退货理由仅是收礼人不喜欢,退货理由不符合消保法的规定,因此品牌和商场有权拒绝张先生的退货要求。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本案中,张先生购买香薰,本质上是一个线下买卖商品的买卖合同。若无特别规定,应当适用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张先生支付货款,出售方交付香薰,交易完毕。无质量问题的,张先生无权要求退货。
12348平台律师建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仅适用于特定的购物方式,如网络、电视、电话等方式,并且退的货物的性质要符合规定,消费者方能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一般线下交易,若无出售方的特别承诺,一般买卖成交后,消费者没有特殊理由,是不能退货的。
(来源:12348上海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