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女员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违法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但是实际上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或者解除劳动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赔偿?法律分析: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1、如果被辞退员工不同意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可主张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如果被辞退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而只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在这种情况下,司法实践中视为由用人单位提出,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其理论基础是既然劳动者仅仅要求经济补偿,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推定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异议,因此属于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3、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而是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可否获得支持?我认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出此请求是不应当获得支持的。理由如下:首先,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仅仅是要求经济赔偿,可视为劳动者对解除合同无异议,接受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性质等同于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随劳动合同的解除而消灭。其次,工资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劳动关系就不存在支付工资一说,劳动者因不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自愿放弃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了自己的劳动权利,双方劳动关系解除,其要求赔偿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至哺乳期满的工资自然没有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怀孕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标准2022公司开除孕妇的赔偿如下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
1、在孕妇本身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公司将其辞退的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此时公司没有责任,解除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了劳动合同之后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是公司违法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合同,将其辞退的话,则此时应当支付赔偿金,一般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金的2倍。
一、公司开除员工的条件有: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二、开除员工的合法程序:
1、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2、然后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
3、再转移档案和社保;
4、最后由员工按双方的约定完成好工作交接。总而言之,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辞退怀孕女职工,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拓展资料: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需要继续履行;如果女职工不要求继续或者已经不能继续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则需要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是多少?一、孕期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赔偿金 给多少? 劳动法 规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 延续到孕期、产期、哺乳期期满才届满。违法 解除合同 的话,需要赔偿双倍的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女职工孕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对于怀孕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一般都认为是比较麻烦和敏感的问题。但涉及到女职工在“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权益应得到用人单位足够的重视。我国劳动立法上,对在“三期”的女职工的保护是具有倾向性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任何单位不得因 结婚 、怀孕、 产假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 终止劳动合同 或服务协议的除外。” 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关于贯彻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劳动合同期限 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应随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多少自动延续到相应的期限届满为止。 三、哪些情况单位可以开除怀孕的女职工? 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处于“三期”的女职工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仍然有权依法解除: 1、在 试用期 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怀孕女职工如果符合过错性解除的相关法定条件,用人单位仍有权依法解除。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对女职工是有特殊保护的。单位不得随便开除处于孕期的女职工,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女职工可以主张两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就算是劳动合同在孕期内到期,也应该顺延到哺乳期结束,再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
孕期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具体是什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的孕期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的,需要按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给予其赔偿。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单位需要赔偿其二个月的工作;不满半年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如何赔偿法律分析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孕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的,按经济补偿标准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