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销售假货食品的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可能会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此罪的处罚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销售假冒食品怎么处罚销售假冒食品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销售假冒商品的危害
1、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市场经济是立足于诚信的法制经济,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和主要手段,通过价格、竞争等杠杆,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假冒伪劣商品在市场中的出现,扰乱了原本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扭曲了价格、竞争等杠杆,致使市场上优质商品难以生存,劣质商品大行其道,出现了逆向选择现象,破坏了正常的供求关系,巨大的潜在消费者剩余没有实现,严重地降低了市场资源配置效率。
2、假冒伪劣商品会降低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高质量产品给予买者的满足感显然大于低质量产品的效用,因此,消费者在能力所及的情况下都愿意购买高品质的商品。制假售假者为了能够获取高额利润,往往会以次充好,通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骗消费者,剥夺消费者较大的消费者剩余。
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由于误食、误用假冒伪劣商品,还会遭受伤害、致残、致死等人身、经济和精神等多方面的损失,大大地降低了消费者的社会福利水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新《食品安全法》对销售“假冒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有下列情形之一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3、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4、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7、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8、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9、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扩展资料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对销售“假冒或过期食品”如何处罚新食安法加大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了对销售过期假冒产品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的处罚力度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有原十倍处罚提升至十倍至二十倍处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食品安全法卖假货 :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