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九条 电力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给对方造成损失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针对不可修复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家用电器,购买时间在6个月及以内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可以按原购货发票价,供电企业全额予以赔偿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购置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按原购货发票价,并按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予以赔偿。
2、使用年限已超过各类家用电器平均使用年限仍在使用的,或者折旧后的差额低于原价百分之十的,按原价的百分之十予以赔偿。使用时间以购货发票开具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对无法提供购货发票的,应由受害居民用户负责举证,经供电企业核算无误后,以证明出具的购置日期时的国家定价为准,按前述赔偿标准规定清偿。
清偿后,损坏的家用电器归属供电企业所有。
电力事故赔偿有关规定国家电网有关触电身亡赔偿规定如下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
1、护理费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交通费,但补偿年限最低不少于十年;
2、被抚养人生活费;
3、残疾用具费,受害残疾人因日常生活或辅助生产劳动需要必须配制假肢、代步车等辅助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4、丧葬费,也可以参照护工市场价格计算,按照办理丧葬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计算,生活费计算到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的;
5、交通费,是指救治触电受害人实际必需的合理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第七条 电力企业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身伤亡,为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
(一)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的;
(二)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
(三)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过程中,发生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的。电力生产人身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标准,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未构成重大设备事故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1、发电厂2台以上机组非计划停运,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的;
2、发电厂升压站110千伏以上任一电压等级母线全停的;
3、发电厂200兆瓦以上机组被迫停止运行,时间超过24小时的;
4、电网35千伏以上输变电设备被迫停止运行,并造成对用户中断供电的;
5、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或者其他损坏的。
第二条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电力生产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应当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电力生产事故统计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电力生产事故统计分析应当与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第五条 赔偿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
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人承担同等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缆线扫青赔偿是多少在电线杆占地补偿上,可结合占地具体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损失,参照以下赔偿标准进行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按被征收土地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配置补助费,按需配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配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除以征收前被征收公司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计算。
需要配置的农业人口配置补助费标准是这块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被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的基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的基准规定。
3、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本条第二项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如果需要配置的农民不能保持原来的生活水平,可以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认可,增加配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
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配置补助费的标准。
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 参照电网建设工程相关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市直各有关单位:电网建设是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我省重点工程之一。为积极支持电网建设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保障我市“十一五”电网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根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电网建设的通知》(晋政办发〔2005〕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电网建设工程相关补偿标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提高认识,切实做好电网建设的相关工作 电网输电工程建设受国家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故无理阻挠。输电工程建设中,涉及占地、树木砍伐、 拆迁 、青苗赔偿等,输电工程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及时补偿相关当事人,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损害。各级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工程建设协调和广大群众的政策宣传、思想教育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明确补偿范围,积极推进电力建设工程 关于占地。永久性占地为电力线路的杆、塔、拉线及相关的辅助设施占地临时性占地为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临时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工器具存放场、料场等占地,不涉及青苗,只涉及复耕的情况。关于青苗。指永久性占地或临时性占地,地面上附着的农作物。关于树木砍伐。指永久性占地区域内或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内,按照规程规定需砍伐的防护林、零星树木、经济林木,其电力清障赔偿标准 他树木。关于拆迁。指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房屋、水利设施、大棚温室、坟墓等拆迁。输电线路工程走廊(包括杆、塔、拉线)不征地,只对输电线路杆、塔、拉线用地作一次性经济补偿。输电线路走径,必须征得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的批准。 3、严格补偿标准,确保电网工程建设顺利开展 (一)永久性占地补偿。按《土地法》规定,取前三年平均产值乘以土地补偿倍数的办法计算。根据人均耕地数量多少、所处地理位置优劣,将各区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的总和(以下简称土地补偿倍数)标准确定为:位于市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周边,人均耕地不足一分,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29倍以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于县郊及工业用地密集地区周边,人均耕地高于一分不足一亩,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25倍以下,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位于城建规划范围内,人均耕地一亩以上,土地补偿倍数确定为16倍以下;其它地区,按照《山西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铁塔占地。水地: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及以下补偿600-1000元,每基铁塔在50--100平方米补偿1000-2000元,每基铁塔在100平方米以上补偿2000-3000元。旱地:每基铁塔在50平方米以下补偿500-800元,每基铁塔在50-100平方米补偿800-1200元,每基铁塔100平方米以上补偿1200-1600元。 (三)电杆占地。水地:单根电杆补偿300元,双杆补偿500元。旱地:单根电杆补偿200元,双杆补偿300元。 (四)拉线占地。水地每条拉线补偿200元,旱地每条拉线补偿100元。 (五)临时性占地补偿。施工期间由施工机械等作业造成的压地、毁地等作一次性补偿。水地:每亩补偿300-500元。旱地:每亩补偿100-300元。 (六)青苗及复耕补偿。青苗补偿:水地每亩补偿500-800元,旱地每亩补偿300-500元。复耕费补偿范围指施工机械压地、毁地部分,每亩一次性补偿30元/亩。 (七)树木砍伐补偿。杆塔基础内须砍伐的树木,所砍伐树木归树木所有者。非经济树木:直径5厘米以下的,每株20元;直径为6-10厘米的,每株30元;直径为11-20厘米的,每株50元;直径为21-30厘米以上的,每株80元;直径为31厘米以上的,每株100元。经济树木:直径10厘米及以下的未挂果每株50元,挂果每株200元;直径10厘米以上的未挂果每株80元,挂果每株300元,苹果、梨、枣类、挂果树每株在前面的标准上乘以1.5倍的系数。大面积占用林地时,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确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八) 拆迁补偿 。 (1)房屋。属砖混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00元;砖木、砖石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0元;土坯房、简易房结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100元。 (2)水利设施。机井:井深200米以上,每眼12万元;井深100-200米,每眼8万元;井深50-100米,每眼5万元;井深50米以内,每眼3万元;砖石井每眼3000元;土井每眼1000元;地下水管,输水管道每延长米10-20元。 (3)温室。每亩15000元。 (4)坟墓迁葬。在塔位中心点10米范围内的坟墓补偿迁葬费,每座1000元。 (九)民用 宅基地补偿 。施工过程中,输电线路杆塔和拉线永久性占地,涉及已批准的民用 宅基地 (有土地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的,可按二倍标准补偿。 4、补偿期限及法律责任 青苗补偿、树木补偿、临时占地补偿,应在施工结束实地丈量后一次性予以补偿。所有赔偿必须在施工竣工前由工程建设单位一次性补偿到位。工程建设单位应与被补偿方签订书面协议,补偿工作方为有效。补偿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从工程建设费用支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无理阻挠电网工程建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 电力设施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的补偿还是要根据水田、旱田、菜园等等,还要结合当地的生活水平各种因素来进行补偿的,因此,现在的 征地补偿 全国还没有统一化,各个地方的政策也会不一样的,所以,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实情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