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12
952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若发生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了过错责任原则确实无法解决的事实造成的损害,或由国家予以行政补偿,或由保险机关支付保险金,这种意见考虑了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的不同状态,区分了合法履行职务与违法侵权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无疑是有意义的,且符合普通群众的心理习惯,容易为人接受。
我国行政赔偿的规则原则是什么

我国行政赔偿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即只有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过错心态下所为的侵权损害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国家才承担责任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若行政主体无过错,则奉行“谁错谁赔”的原则;若发生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了过错责任原则确实无法解决的事实造成的损害,或由国家予以行政补偿,或由保险机关支付保险金。这样既可以在确保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使受害者遭受的侵害得以合理赔偿(或补偿),又可以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大胆行事,从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

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过错原则。这种意见认为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判断行政主体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的行为是否合法及要不要赔偿,应以该行政主体做出该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就要赔偿;无过错,就不赔偿。这种意见考虑了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的不同状态,区分了合法履行职务与违法侵权两种截然不同的行为,无疑是有意义的,且符合普通群众的心理习惯,容易为人接受。但这种观点实施起来却较困难。因为要认定一个行政机关这样一个组织体有无过错是很困难的,它不象认定一个人有无过错那样容易,这样在实践中可能导致大部分受到侵害的公民事实上得不到赔偿,悖离了过错原则的本意,也不符合国家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初衷。

2、无过错原则。这种意见主张不论行政机关行为时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结果上给公民造成损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无过错原则的好处在于克服了过错原则要考察机关主观过错的困难,简便易行,也利于受害人取得赔偿。但无过错原则无法区分国家机关的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把赔偿与补偿混为一谈,这是不可取的。

3、违法原则。所谓违法原则,是指行政机关的行为要不要赔偿,以行为是否违反法律为唯一标准。它不细究行政机关主观状态如何,只考察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与法律的规定一致,是否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这一原则既避免了过错原则操作不易的弊病,又克服了无过错原则赔偿过宽的缺点,具有操作方便、认定精确、易于接受的特点,因而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原则,为我国颁布的《国家赔偿法》所接受。该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就是对违法原则作为行政赔偿基本归责原则在立法中的明文规定。

华律网

因此,无论行政机关在作出职权行为时有无过错,只要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且因此给相对人造成损失,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不管其主观上有无过错。受害人也无须证明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有故意或过失,只要行政机关无法证明其实施的行为合法就要无条件地予以赔偿。

行政赔偿的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赔偿的方式】行政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予以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

【行政赔偿的计算标准】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造成损害而支付赔偿金或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的计算标准。包括侵犯公民人身权(人身自由、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和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分造成身体伤害,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和造成死亡三种情形。

【造成身体伤害的赔偿标准】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标准】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造成死亡的赔偿标准】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民政部门有关生活救济的规定办理。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18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权的赔偿方式或标准】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方式或标准处理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①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产、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②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③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④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⑤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⑥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⑦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比例原则是其基本原则吗?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行政法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可以理解为这一原则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的延伸。实行合法行政原则是行政活动区别于民事活动的主要标志

二、合理行政原则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尤其适用于裁量性行政活动。最低限度的理性,是指行政决定应当具有一个有正常理智的普通人所能达到的合理与适当,并且能够符合科学公理和社会公德。合理行政原则包括三个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

2.考虑相关因素原则。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有三方面的要求:第一,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为满足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准确理解和正确确定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会对其立法目的作出明确规定,但有时法律规定的目的可能比较含混,这些情况下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立法背景、法律的整体精神、条文间的关系、规定含义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第二,适当性。是指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为达到这一要求,就需要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拟采取的措施对达到结果是否有利和必要。第三,损害最小。是指在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即行政机关能用轻微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行政机关就不能选择使用手段更激烈的方式。

行政机关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是当代行政法的主要原则之一。它包括了以下几个原则:第一,行政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公开,以实现公民的知情权。第二,公众参与原则。行政机关作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特别是作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利的决定,要听取他们的陈述和申辩。第三,回避原则。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率原则。基本内容有二:首先是积极履行法定职责,禁止不作为或者不完全作为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其次是遵守法定时限,禁止超越法定时限或者不合理延迟。延迟是行政不公和行政侵权的表现。第二是便利当事人原则。在行政活动中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是法律禁止的行政侵权行为。在国际贸易中,行政当局不合理延迟和增加当事人程序负担,也被认为是政府设置的贸易壁垒形式。

五、诚实守信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无论是向普通公众公布的信息,还是向特定人或者组织提供的信息,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第二是保护公民信赖利益原则。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

分为两个方面:第一是行政效能原则。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第二是行政责任原则。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一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权力和法律责任的统一,即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交通事故受伤,如何快速拿到赔偿款?8天快速和解,多拿到4万元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3-07 17:31

通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流程及执行法官线下接待时间表,打不通法官电话的,可以在接待日找法官,催要自己的案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22 15:50

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

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
955热度
判决每天都有下来,这两个又判如所请 精损也全部支持🌹,交通事故处理要找就找最专业的👍,这就是最有力的证明👍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6-17 09:29

火灾赔偿过错责任比例划分

民事侵权责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或者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侵权责任的归属,增加受害人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制裁,以减轻社会危险因素,预防侵权行 ...,三、火灾事故中的侵权责任追究(一)火灾事故民事责 ...
365热度
对方全责拒赔怎么办?袁甲告诉你,咱们先报警,交警队会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对方是否全责,然后你再拨打自己保险公司的电话,明确要求代位赔偿,接下来就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的事儿了。索赔也是找保险公司,听明白了吗?有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就问袁甲,安全出行,安心生活。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10 15:56

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若发生行政赔偿过错比例原则了过错责任原则确实无法解决的事实造成的损害,或由国家予以行政补 ...
952热度
历经一审二审,帮助伤者拿到136万元赔偿款!元甲律师全力争取,三个周期假肢费用,让法院支持的金额比鉴定意见高出26万元,实现了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2-05 15:47

行政法国家赔偿过错原则

违法原则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违反归责法律造成行政法国家赔偿过错原则他人权益损害的,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即以行为违法为归责标准,而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这种意见认为行政法国家赔偿过错原则,判断行政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及要 ...
280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