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23
94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对于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被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行政赔偿程序有什么?

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

中文名

行政赔偿程序

释义

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

赔偿两种途径

单独提出、诉讼中一并提起

意义

保障受害人的权益

我国将行政赔偿分为两种途径:一种是单独就赔偿问题向行政机关以及人民法院提出;另一种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起。

行政赔偿程序的意义表现在:

1.保障受害人依法取得和行使行政赔偿请求权。

2.规范国家机关受理和处理赔偿请求的手续、及时确认和履行赔偿责任。

程序

(一)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含义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拒绝受理赔偿请求。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决定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与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程序相比较,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程序的特点是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赔偿请求人请求损害赔偿时。先向有关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有关赔偿的范围、方式、金额等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的程序。其意义表现在:

1.为赔偿义务机关自我纠正错误提供机会,体现对赔偿义务机关的尊重,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

2.有利于迅速解决赔偿争议,减少受害人的诉累。先行处理程序手续简便、及时,从而根本上有利于减少赔偿义务机关和受害人的支出。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

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从国际赔偿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书面承认其行为的违法性。

(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行政复议机关的撤销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直接根据。

(3)通过行政诉讼确认。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

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具备以下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请求权人是法人或其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有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或居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赔偿请求包括赔偿的范围、方式等,如请求赔偿的金额或恢复原状的内容等,要求必须要明确、具体。事实根据是指受害人遭受损害的时间、地点、客体、范围等。理由是指损害形成的原因,如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

(3)申请的年、月、日。

(4)有关的附件。包括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件、医疗证明、证人、照片等有关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笔录。请求赔偿申请书,应由请求人和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于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被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先予赔偿,并不是由该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免除其他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共同承担行政侵权造成的损害。某一赔偿义务机关先予赔偿之后,可要求其他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一个或者数个赔偿请求。数个赔偿请求相互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联系,同时提出,一并解决,可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解决赔偿争议。受害人也可以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可以和行政诉讼一并提出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也可以单独提出。法律明确规定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

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须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提。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第二十八条

当事人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或者因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其他行为侵权造成损害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立案,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单独审理。

如何正确运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求答案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指行政赔偿请求人申请行政赔偿时,须先向有关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的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双方就赔偿事项进行自愿协商或由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从而解决赔偿争议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的一种制度,也是行政赔偿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制度的确定对于通过行政程序和手段,解决处理行政赔偿争议,既是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权利,又是一种“侵权须赔偿”的责任落实。因此,对于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来说,抓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实施至关重要。 一、正确认识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在行政赔偿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是我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的设立,尽管受到有些法学专家的质疑,认为是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自己当自己的法官”,更有甚者说是“与虎谋皮”。这些看法虽有失偏颇,但反映了社会对这项制度的关注。确立这项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有三方面:一是有利于在行政赔偿活动中体现“便民、及时”的处理原则。申请人只要合理合法地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即可启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方便快捷经济,可避免直接诉讼带来的各种成本支出。二是有利于树立行政机关违法侵权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意识。这项法律规定既赋予了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权利,又对其行使这项权利作了明确的法律限制性规定,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不能“天马行空”,任意推脱应该承担的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促使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法定范围内做好赔偿先行处理工作。三是有利于建立责任政府,落实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侵权须赔偿”的基本要求,实现赔偿请求人赔偿权利的维护。 二、实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的操作规范 启动实施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有三方面的重要环节:即赔偿请求人提出的方式和具备的要件、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进行赔偿确认、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一)赔偿请求人提起的方式和具备的要件 赔偿先行处理程序适用于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赔偿请求。当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时,赔偿义务机关要按提出行政赔偿的要件进行审查。具体分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审查。 形式要件审查。即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时,应以书面形式申请。针对赔偿请求人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他人代书,由本人签名和盖章。 实质要件审查。具体包括1、赔偿请求人是否具有请求权,因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才能行使请求权。请求权人原则上是因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遭受损害的人;2、被请求人是否为赔偿义务机关;3、赔偿请求事项必须符合《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行政赔偿范围。4、赔偿请求是否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法律规定提出赔偿请求时限为两年,即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造成损害结果发生时算起。 (二)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进行赔偿确认 行政赔偿确认主要是确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而直接造成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损害结果发生的职权行为是否违法,如果职权行为违法,则要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不能承担。 确认途径一般分为赔偿义务机关自行确认和赔偿义务机关依据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判决确认两种。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即作出行政侵权行为的机关承认自己的行为违法。即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能时侵犯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九种情形,结合损害事实进行确认。 (2)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确认。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作出撤销或变更的裁判,则生效的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可作为确认行政侵权行为违法的依据予以确认。 (三)赔偿义务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请求人的申请后,应按照法律的规定,对赔偿要求进行审查,符合法定赔偿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请求人赔偿。反之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具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处理方式有两种: (1)协议式处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围绕行政赔偿问题产生的争议可适用调解。在赔偿义务机关认为符合法定赔偿条件的前提下,即由赔偿义务机关同赔偿请求人双方采取互相商议解决赔偿,即按照行政侵权造成的直接人身权或财产权损害的程度,对照国家有关赔偿标准和范围,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书面赔偿协议。 (2)决定式处理。在下列两种情况下,赔偿义务机关可直接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其一,不予赔偿的决定。当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对请求人的赔偿要求,通过审查确认,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和范围。这时,赔偿义务机关应在规定时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并送达赔偿请求人。若赔偿请求人不服,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其二,予以赔偿的决定。当赔偿义务机关通过审查认为,请求人的赔偿要求全部或部分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即按照行政赔偿的标准,就全部或部分赔偿,依据事实和法律依据作出行政赔偿决定,并送达请求人。若请求人不服,可通过行政诉讼解决。 三、运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紧紧抓住行政侵权违法的构成要件进行确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是否违法,是该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在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审查确认时,要注意抓住两个要件,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故意失职、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程序违法等违法情形。二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直接损害的必须是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要件才能确认为行政侵权违法。反之不能认定行政侵权违法,也就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2)紧紧围绕行政赔偿范围划定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的范围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使职权损害了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包括两大方面,即行政侵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规定了五种行政侵权情形,财产权规定了四种行政侵犯情形,这些法律规定体现的赔偿原则是“物质损害赔偿,精神损害不予赔偿,直接损失赔偿,间接损失不予赔偿,违法职权损害赔偿,过失职权损害不予赔偿”。因此,在确定赔偿责任时,一定要把握住赔偿原则,按行政侵权损害管理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规定的具体范围和情形,结合行政侵权的具体事实和损害程序,予以确认划分赔偿责任。 (3)协议式处理行政赔偿要坚持依法合理的原则 协议式处理行政赔偿,尤其是确定赔偿金的额度时,赔偿义务机关一定要按照确认划分的赔偿责任大小,损害程度,按照法律规定的赔偿金计算标准计算。不得超越法定标准。对于赔偿请求人提出属于法律规定“精神损害不予赔偿,间接损害不予赔偿,过失职权损害不予赔偿”的要求时,赔偿义务机关应做好解释,原则不予赔偿。但对于个别特殊情况,在不违法的前提下,按照“合理”原则,从另一渠道适当予以补偿也可考虑,但必须从严把握,不得滥用。 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推荐阅读:侵害财产权损害赔偿侵害人身权损害赔偿

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程序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如下手续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

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从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和实践经验来看,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以加害行为的违法性得到确认为前提。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途径有:

(1)赔偿义务机关自己确认。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书面承认其行为的违法性。

(2)通过行政复议确认。行政复议机关的撤销决定、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直接根据。

(3)通过行政诉讼确认。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

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具备以下事项: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请求权人是法人或其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他组织的,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如果有代理人的,应写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所或居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赔偿请求包括赔偿的范围、方式等,如请求赔偿的金额或恢复原状的内容等,要求必须要明确、具体。事实根据是指受害人遭受损害的时间、地点、客体、范围等。理由是指损害形成的原因,如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的因果关系等。

(3)申请的年、月、日。

(4)有关的附件。包括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书,法院的判决书等文件、医疗证明、证人、照片等有关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赔偿请求人不是受害人本人的,应当说明与受害人的关系,并提供相应证明。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笔录。请求赔偿申请书,应由请求人和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对于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被请求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先予赔偿,并不是由该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免除其他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责任。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共同承担行政侵权造成的损害。某一赔偿义务机关先予赔偿之后,可要求其他赔偿义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同时提出一个或者数个赔偿请求。数个赔偿请求相互之间应当具有一定的联系,同时提出,一并解决,可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解决赔偿争议。受害人也可以提出具体的赔偿数额。

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性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请求,制作行政赔偿决定书。赔偿义务机关接到赔偿请求申请后,应当对本案事实进行调查,调查的事项包括:(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否遭受实际损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受到的损害与已确认的违法行为有无因果关系。(3)受害人自己是否具有过错。(4)是否存在第三人的过错。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全面审查、核实相关的证据材料,可以责令赔偿请求人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在处理赔偿请求、作出赔偿决定前,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充分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并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进行协商。

在查明事实后,赔偿义务机关应作出赔偿与否的决定。决定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决定不予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案件处理的法定期间为2个月,即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赔偿请求人赔偿申请书之日起2个月内要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或者虽作出赔偿决定,但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的程序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的程序的概念】是指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为侵害的公民、法人或其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他组织依法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时限等。《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

【行政赔偿申请书】行政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②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③申请的年、月、日。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赔偿请求的处理】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附带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由复议机关一并处理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合并审理或者单独审理,并不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但是,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国家赔偿法》也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因此,单独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要由行政机关先行处理,不能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即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行政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赔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行政诉讼形式,在起诉条件、审理形式、证据原则以及适用程序等方面都有自身的特点。从起诉条件上看,它要以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为前置条件;如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还需要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从审理形式上看,行政赔偿诉讼可以适用调解。从证据原则上看,行政赔偿诉讼不完全采取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赔偿诉讼的提起】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赔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原告具有请求资格;②有明确的被告;③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损害的事实根据;④加害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为已被确认为违法;⑤赔偿义务机关已先行处理或超过法定期限不予办理;⑥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赔偿诉讼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⑦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期限。

【赔偿诉讼的受理】人民法院接到行政赔偿起诉状后,在七日内不能确定可否受理的,应当先予受理。审理中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赔偿诉讼的审理】在赔偿诉讼中,由原告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有权提供不予赔偿或者减少赔偿数额方面的证据。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尚未对原告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或者原告的请求没有事实根据或法律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赔偿请求。人民法院对赔偿请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当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致害行为是否违法予以确认。行政赔偿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第一审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两个月。

【赔偿诉讼的判决】人民法院对单独提起的行政赔偿诉讼经过审理后,依法作出以下判决:①维持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处理决定;②改变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处理决定;③驳回赔偿请求人提出的赔偿请求。

【行政赔偿的时效】是指赔偿请求人行使赔偿请求权的有效期限。《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行政赔偿时效的中止】是指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使赔偿请求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而暂时停止时效的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行政追偿】是指行政机关或各级人民政府对赔偿请求人承担赔偿责任后,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或者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制度。《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费用,从各级财政列支;《行政诉讼法》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可以责令有责任的行政机关支付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1995年《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规定,财政机关审核行政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的申请时,发现该赔偿义务机关因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赔偿的,或者超出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赔偿的,可以提请本级政府责令该赔偿义务机关自行承担部分或者全部国家赔偿费用。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非案件需要,法院是不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3 13:44

交通事故导致伤者牙齿脱落,评不上伤残,能拿多少钱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3-07 17:30

飞机行李赔偿的处理程序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中规定:第五十一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全部或部分损坏、丢失飞机行李赔偿的处理程序,赔偿金额每公斤不超过人民币50元,第五十二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丢失或损坏,应按法定时限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出赔偿要求, ...
233热度
交通事故双重赔偿揭秘:上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又属于工伤,能拿到双倍赔偿款吗?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3-07 17:26

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

相关法律规定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赔偿的责任主体是,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 ...
221热度
一份胜诉判决,一份口碑认可!在北京延庆地区,当事人被公交车撞伤,评上十级伤残,经过法院判决获得39万元赔偿款,每一项都是按照最高标准进行赔偿的,专业果然非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1-20 11:52

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

公务员一旦违法行政,造成公民、法人或其建立行政赔偿制度的意义他组织的侵害事实,一方面受害人可以向国家要求赔偿,另一方面公务员也可能受到追偿,行政追偿制度的意义:行政赔偿中的追偿权对被追偿者来说是一种重大过错行政责任,是为建立行政赔偿 ...
912热度
如何谈和解,能争取到更高的伤残等级、更多的赔偿款? 《和解大讲堂》有资深法医现场预估伤残,专业律师设计赔偿方案,和解专家亲授谈判技巧。18年理赔经验、20000+成功案例、4000+面锦旗 ,专业理赔团队,帮你获得更高赔偿!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19 17:44

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其行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 ...
345热度
一场交通事故,导致两位至亲去世。当事人希望这一生和律师没有任何交集,却世事难平🙏🙏🙏希望在时间的流逝中,可以稍稍抚平心中的痛🙏🙏🙏🙏🕯🕯🕯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4-08 11:32

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

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行政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
955热度
转眼过去六个月了,元甲。一个有温度的团队。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1-26 21:04

行政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申请书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并注明收讫日期的 ...
501热度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如何能快速拿到赔偿款?伤者经鉴定评上2个十级伤残,通过多次谈判,与保险公司达成和解,在伤者承担主责的情况下,获得27万赔偿款。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9-28 13:50

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元甲律所成功举办了模拟法庭活动,专门为交通事故伤者争取赔偿款进行实战演练。从证据收集到庭审辩论,每一个环节都力求精准、专业,确保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同时邀请了当事人参与,通过亲身体验庭审流程,对案件顺利解决充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02-24 09:40

简述我国的行政赔偿制度

6、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与的赔偿,行政赔偿与国家赔偿的区别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
755热度
一面锦旗,不仅是荣誉,更是伤者及家属对我们专业与口碑的最高赞誉!北京大兴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在庭审中元甲律师对赔偿金额分毫必争,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27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10-11 16:55

子女起诉父母拿了自己的车祸赔偿款

律师回复中...
2025-02-24 14:46

试述我国行政赔偿制度

6、狭义的国家赔偿是指——国家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通过法定赔偿义务机关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所给与的赔偿,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试述我国行政赔偿制度,您可以点这里二 ...
803热度
一审二审胜诉,维护了交通事故伤者的最大权益!伤者承担次要责任,十级伤残,元甲律师在开庭中争取对方承担到70%的赔偿比例,对护理费、营养费等分毫必争,获得赔偿款合计42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25 11:35

网络上被代骂辱骂,可以对其雇佣者提出赔偿么

律师回复中...
2025-02-22 23:17

行政赔偿全面赔偿

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司法权的过程中行政赔偿全面赔偿,因其行为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全面赔偿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 ...
791热度
事故猛如虎 信任贵似金 一纸全托付 定当不负君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2-12 09:23

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他组织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一并受理,法律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赔偿诉讼程序他组织在提起行 ...
115热度
赔偿问题不一定要诉讼,快速和解。避免繁琐诉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29 10:49

行政强拆赔偿流程图

扩展资料行政强拆赔偿流程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之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 ...
217热度
元甲交通事故案件处理流程图,让您的赔偿更有保障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11-14 19:09

行政赔偿程序流程图

首先,违法行政行为侵犯行政赔偿程序流程图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是指行政主体违法实施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程序流程图,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由国家承担的一种赔偿责任,违法行政行为只有在侵犯了相对人合法 ...
232热度
当事人是一名维修人员,不幸发生工伤,伤残鉴定八级,社保局说钱已经下来了,但单位一直没给赔偿款,经过一审二审拿到胜诉判决,元甲律师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26万余元。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赵金保

02-10 14:30

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

(二)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程序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受理和处理受害人单独提出赔偿请求时,办理手续:1.确认加害行为的违法性,行政赔偿程序是指受害人提起赔偿请求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的步骤、方法、顺序和形式等, ...
94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