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行政诉讼案件程序:
1、一审程序:起诉、受理、审理、裁判;
2、二审程序: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的上诉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对下一级人民法院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审理;
3、审判监督程序;
4、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流程诉讼流程为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1、立案受理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2、庭前准备;3、开庭审理;4、上诉;5、申请再审和申诉;6、申请执行。起诉就是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基本证据材料等资料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要求法院受理该案件。举证就是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将该案的证据材料提交给法院。开庭法院会下发《开庭传票》,传票上会写明是开庭的日期,时间、地点,然后按照开庭传票准时参加就可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诉讼二审程序二审 法院审理上诉案件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首先应当组成合议庭。合议庭应当全面审查 一审 法院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的判决或裁定认定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的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诉讼 程序是否合法,审查不受上诉人在诉状中止范围和上诉内容的限制。 行政诉讼的二审审理方式可以分为两种: (1)书面审理。二审的书面审理适用于一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的上诉案件。二审法院经过一审法院报送的案卷材料、上诉状、 答辩状 、 证据 材料等进行审查,认为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再 传唤 当事人、 证人 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调查核实,只通过书面审理后,即可作出裁判。 (2) 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开庭审理与一审相同。主要适用于当事人对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有争议,或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足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行政诉讼二审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的程序为:
1、上诉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或者法院判决承担义务或减损其权益的第三人不服的,都有权提起上诉,由此启动二审行政诉讼上诉审理程序 ;
2、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且一般应当开庭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内容,应当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4、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第八十六条
【二审审理方式】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