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2021四川
1、医疗费用赔偿金: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2、误工费赔偿金: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x误工时间。3、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4、护理费赔偿金: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5、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抚养年限(扶养年限: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误工费2021四川 ,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误工费2021四川 ,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6交通费赔偿金: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8、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明细表2021损害赔偿误工费2021四川 的项目包括误工费2021四川 :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误工费2021四川 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四川省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21一、医疗费误工费2021四川 :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计算公式为误工费2021四川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
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1、计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X元×停工留薪月数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误工费2021四川 ,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误工费2021四川 ,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护理费
计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同意,用人单位也可以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一人的标准支付护理费。
(二)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费=误工费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30%
四、辅助器具费:
计算公式: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 =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器具数量
五、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
计算方式:营养费赔偿数额=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六十的比例计算。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计算公式:
1、一级伤残=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本人工资×75%
(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5%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4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五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个月
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个月
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公式:
1、七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
(四)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根据《四川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
2、计算公式:
七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6个月
八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8个月
九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0个月
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备注: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一年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0四川省经济数据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54元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5367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70元
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4056元
全省职工平均工资:37924元;
(一)农、林、牧、渔业42,940元
(二)采矿业56,446元
(三)制造业49,093元
(四)电力、燃料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3,009元
(五)建筑业45,789元
(六)批发和零售业46,287元
(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9,063元
(八)住宿和餐饮业36,363元
(九)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76,065元
(十)金融业87,323元
(十一)房地产业53,248元
(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1,083元
(十三)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90,666元
(十四)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8,106元
(十五)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7,401元
(十六)教育业74,604元
(十七)卫生和社会工作86,251元
(十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9,877元
(十九)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36元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川工伤赔偿四川 工伤赔偿标准 一览2021年的如下误工费2021四川 : 被他人侵害致 轻微伤 的误工费2021四川 ,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 治安处罚 ,在民事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 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标准2021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2021四川 :
一、伤者本人治疗创伤造成误工发生的费用误工费2021四川 ;包括受害者因精神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生活发生的误工费用误工费2021四川 ;
二、事故当事人及其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由于需要参与处理事故误工造成经济减少的费用;包括死者家属办理丧葬事宜期间的费用。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话城市户口和农民是不一样的,城市的要多很多,农民工的就相对比较少了,不过这个城市的人群不一定要有房子,要是在一个地方打工一定的时间的,也可以是城市的标准来的。
拓展资料:在我国民工误工费如何进行计算?
有固定收人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人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