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案件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扩展资料:
案件执行中达成和解的原则:
1、达成和解协议,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自愿
如果违背自愿原则,不仅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即使勉强达成和解协议,其基础也不牢固,当事人随时都可能反悔、撤销达成的协议。
2、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政策
和解尽管是当事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自行活动,但因其涉及双方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所以应受我国处分原则的制约,必须以符合法律、政策为前提。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出自真实意愿,其和解协议也是无效的。
执行案件的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员应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应当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审查,一经确认或批准即具有一定的效力。
执行和解成立,即可重新确定或调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双方通过和解协议,对原执行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和方式等等作出了变更性处分,进而就重新确定或调整了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将按此协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又不履行怎么办?向案件受理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在执行中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否再向法院起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能够再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根据《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九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
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的调解协议,当事人应当履行。
经过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又反悔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的,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基层人民政府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当事人之间就调解协议的履行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发生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当事人履行约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未履行怎么办如果和解协议中执行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的协议,合法有效未履行,则申请执行人可以要求法院按照原法院判决书上的内容执行。注意每次主张权利要留下一定的证据证明(如录音,或债务确认书等),这样可以使执行期限中断,重新计算执行期限,否则可能就过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了执行期了也没办法要求法院执行了。
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是否还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让嫌疑人负法律责任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的治安案件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公安机关不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让嫌疑人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情节较轻的当事人之间已经达成和解协议 ,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规定: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协议无效:
(一)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人民调解委员会强迫调解的,调解协议无效。
第六条 下列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调解协议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调解协议,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不得撤销。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