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是鉴定伤残等级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国家标准。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级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扩展资料
工伤的治疗和受理机构
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
受理机构
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如是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伤残鉴定应该去哪个机构做?人民医院可以吗?医院无权鉴定,应到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1、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的鉴定。
2、伤残鉴定程序,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实,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4、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事故赔偿责任,当然应当包括承担工伤职工伤残鉴定的费用,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包括鉴定费、检查费、诊断费、鉴定人的差旅费等,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东莞市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有哪几家?1、广东岭南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区东城西路181号金澳大厦B区五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谢夏德
联系电话:0769-22317719
2、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谷涌工业区107国道西路二巷16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程时和
联系电话:0769-22707837
3、广东路通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银丰路10号财津银座大厦A座七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孙自堂
联系电话:0769-22993332
4、广东链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北侧金运楼02号二楼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军
联系电话:0769-23198113
5、广东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详细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园新城大道1号广东医学院
机构负责人姓名:唐剑频
联系电话:0769-22896222
6、广东正航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光明路25号
机构负责人姓名:曲春冰
联系电话:0769-22255855
7、广东至信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三元路8号报业大厦副楼一层单位
机构负责人姓名:周云安
联系电话:0769-22991733
8、广东德方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八达路140号恒丰商业大厦1201室
机构负责人姓名:王艾平
联系电话:0769-23362257
下图为司法鉴定流程图:
扩展资料:
办理司法鉴定业务要提交材料: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10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鉴定材料包括检材和鉴定资料。检材是指与鉴定事项有关的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鉴定资料是指存在于各种载体上与鉴定事项有关的记录。鉴定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委托鉴定的事项、鉴定事项的用途以及鉴定要求等内容。委托鉴定事项属于重新鉴定的,应当在委托书中注明。
参考资料来源:广东政务服务网-广东法律服务网-司法鉴定机构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司法局-办理司法鉴定业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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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做个人伤残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东莞市鉴定所在哪做个人伤残鉴定需要的资料有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
1、《东莞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属于必备资料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需按要求填写完整;
2、身份证复印件东莞人民医院可以做伤残鉴定吗 ,属于必备材料,无身份证的提交临时身份证、东莞市社会保障卡、户口薄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3、关于鉴定事项的诊疗资料,属于必备材料,包括鉴定事项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出院小结、X光片、检查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伤病情介绍、相关事项的评估报告原件。
东莞市鉴定所地址如下:
1、西北部鉴定点(康怡医院):万江区谷涌107国道西二路二巷16号(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二楼);
2、常平鉴定点:常平镇常东路陈屋贝村公交站处(常东路-东莞火车东站向东2公里);
3、大朗鉴定点:大朗镇升平北路51号社保大楼;
4、石龙鉴定点:石龙镇黄洲京瓷北路14-3小区社保大楼(石龙社保分局内);
5、长安鉴定点:东莞长安东门中路388号长安镇综合服务中心。
注意:被鉴定人的伤情相对较简单的,可到就近的医学鉴定服务点进行现场。
在工伤伤残鉴定中,个人申请伤残鉴定和单位申请伤残鉴定的,在赔偿过程中没有区别。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扩展资料:
做伤残鉴定资料准备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1、根据具体鉴定(确认)事项的不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还有不同要求,如被鉴定人为工伤职工的,须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复印件;
2、被鉴定人为非法用工人员的,须提交《关于对违反社会保险法规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复印件;
3、组织或机构委托鉴定的,须提交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等。
不管是由单位来申请,或者是由职工个人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都会按统一的标准进行鉴定,对鉴定结论不会有影响。在有鉴定结论后,也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工伤待遇,不会因是单位申请或是个人申请的伤残鉴定而有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程序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工会新闻网-工商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