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等等。
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及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行政赔偿等,其中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
所有侵犯自然人权利的机关都是赔偿义务机关。比如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那么这些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什么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就是具体履行国家赔偿义务的组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它代表国家接受国家赔偿请求,参加国家赔偿程序,支付赔偿费用。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我国的国家赔偿包括司法赔偿、行政赔偿等,其中的司法赔偿义务机关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为哪些国家赔偿法中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依法应给予的赔偿的国家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所区别。
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
1、侦查机关;
2、检察机关;
3、审判机关;
4、监狱管理机关。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有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2、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4、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等。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是指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看守所及监狱管理职权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议事协调机构,应当严格控制;可以交由现有机构承担职能的或者由现有机构进行协调可以解决问题的,不另设立议事协调机构。为办理一定时期内某项特定工作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明确规定其撤销的条件和期限。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单独设立办事机构,具体工作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内设机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国家赔偿法是怎样规定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国家赔偿法中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侵犯公民权利的国家机关和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包括但不限于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 国家赔偿义务机关" 是指国家国家赔偿法中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的赔偿义务机关是指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他组织国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的国家机关。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两者的赔偿义务机关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