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 刑事犯罪者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该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刑事判决残疾赔偿金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的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作为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的调解时,如果对方能赔偿伤残赔偿金,人民法院会作为从轻判处的情节考虑的。如不赔偿,可要求严惩,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
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伤残赔偿金刑事案件法律分析:伤残赔偿金刑事案件中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残疾的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该规定没有明确规定要赔偿伤残赔偿金。所以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伤残赔偿金一般不能得赔偿。作为受害人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时,如果对方能赔偿伤残赔偿金,可以谅解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他,人民法院会作为从轻判处的情节考虑的。如不赔偿,可要求严惩,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五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刑事案件中因故意伤害罪有伤残赔偿金吗交通肇事罪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的是有的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其他的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是没有伤残赔偿金的。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起。如刑事案件已审结,则应单独作为民事案件审理。一般情况下附带民事诉讼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但有时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延迟,也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在大多数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法律依据刑事犯罪是否赔偿残疾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二条 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