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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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伤残职工工伤待遇是什么?

一、 十级伤残 职工 工伤待遇 是什么? 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享受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级伤残为6个月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的本人 工资 ; 2、要求: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 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 (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当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出现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了 意外事故 后,不仅会让受害人的生活工作上带来不便,同时也会给受害人的人身上带来伤害,所以用人单位是需要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在发生 工伤事故 后,也是需要受害人及时的进行 工伤鉴定 ,最后凭借工伤鉴定结果来索要相应的赔偿。

受工伤十级享受的待遇都有哪些

一、受 工伤 十级享受的待遇都有哪些? 1、 医疗费 按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 伤残 为13个月的本人 工资 , 八级伤残 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 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合同 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 6、 停工留薪期 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 伤残等级 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 社保 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 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 工伤认定 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尽管 十级工伤 可以享受到的待遇都是大同小异的,但是这些不同的赔偿项目的参考依据都有一定的差别,比如伙食补助费是根据工伤发生地当地的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来确定的。在拿到 工伤鉴定 结论书之后,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就可以准备相应的索赔材料,分别递交到公司和工伤保险机构了。

劳动能力鉴定十级标准赔偿标准?

1、医疗费:实报实销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规定标准,医疗机构出具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外就医的,可以要求补助交通费和食宿费,具体费用参照当地规定标准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3、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辅助器具,具体费用参照规定标准;

4、停工留薪工资:按照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照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般不超过12个月;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费标准参照当地相关规定;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工伤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7、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职工本人的7个月工资;

9、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职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该补助金的标准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鉴定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

律师解析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工伤认定十级伤残的可获赔相当于7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还有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情形,还可获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由当地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

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鉴定10级赔偿是怎样的?

一、工伤鉴定10级赔偿是怎样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的? 1、 十级伤残 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为7个月本人 工资 。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 1、十级伤残 解除劳动关系 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具体标准参照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具体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 工伤保险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补偿 1、申报员工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应当在医疗终结或伤残程度(等级)鉴定(或医院开具 死亡证明 )后三十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办理补偿事宜。 逾期末办理的,工伤保险管理机构不予补偿,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 员工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员工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工伤(职业病)职工 劳动能力鉴定 表》或《工伤职工自愿不做医务鉴定 保证书 》、工伤医疗病历本、 医疗费用 收据和费用清单、 社保 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等,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需提供《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调解书》。 员工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或家属办理补偿手续需提供如下材料:有急诊抢救医疗费用的需提供工伤医疗病历本、医疗费用收据和费用清单,社保部门印制的收款收据,有直系亲属的需提供亲属的 身份证 或小孩的出生证、户口本、家庭成员的从业及经济收入证明材料,有婚姻关系的还需提供 结婚证 ,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等。 2、受理如材料不全的,工伤保险部门出具《补齐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 如单位、员工或亲属的申请符合法律、 法规 的规定且材料齐全,工伤保险部门正式受理,出具《收文回执》给申请人。 3、补偿对符合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待遇条件的,工伤保险部门根据有关材料,通过电脑系统核算出该员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补偿额。 二、申请 职业病鉴定 后单位有赔偿吗? 劳动者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就是所谓的工伤,在结果出来的时候,企业不管怎么说都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实际中,很多职业病是群体性的,就是说患上的人不是一两个,而是好几个员工一起得的,特别是像制作工厂这种。如果是支付一两个的职业病患员工,那么赔偿数目较少,企业大多拿得出赔偿款。要是很多员工都同时患上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了,企业因为负担较大就会拒绝赔偿。 实际中,一旦被鉴定为职业病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包括 医疗费 、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护理费 、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死亡的,还需赔偿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 。 被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员工就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协商和解。双方就 职业病赔偿 达成一致的协议,在这种情况下,一般患者会有一些妥协,建议急需治疗费的患者考虑这种方式。 2、仲裁。企业拒绝赔偿的,职业病患者可以至当地劳动仲裁机构 申请劳动仲裁 处理解决。 3、 诉讼 。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至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企业赔偿。如果企业拒绝赔偿的,可以拿着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 法院强制执行 。 当然了,以上的维权方式在企业拒绝支付个人赔偿的时候都是适用的,只是在涉及到比较多职业病患员工的时候,企业赖掉赔偿款的可能性较大。但通常这个时候,建议职工最好就是找个擅长打 劳动纠纷 的 律师 处理。 综上所述,关于工伤鉴定10级赔偿是怎样的已经为大家解答了,劳动者如果没有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 的话是难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有可能会需要面临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的风险,所以劳动者在入职的时候最好是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伤鉴定10级伤残能拿多少钱

针对 工伤鉴定 10级 伤残 能拿多少钱的问题回复如下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工伤 职工鉴定为 十级伤残 的,享有以下待遇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10级劳动能力鉴定待遇 ;3、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 停工留薪期 内,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4、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5、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个月本人 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6、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 费; 7、劳动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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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事故律师-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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