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一种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的具体情况分别在死亡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进行赔偿。另一种是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情况下,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被保险人无责任赔偿限额下进行赔偿。这一方面体现了对受害人的保护,无论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均能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也兼顾投保人以及社会公共的利益,体现公平性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赔偿原则交强险赔偿原则为无过错原则。也就是发生事故后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什么?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赔偿 原则不是事故责任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是在赔偿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是无证驾驶,醉酒驾驶,车辆盗抢和故意的情形交强险是不 承担赔偿责任 的。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强险赔偿原则是什么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同属于责任保险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但两种险种却有本质不同。
首先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交强险是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责任限额固定。而商业三者险并非强制性保险,投保人自行决定是否投保,投保的责任限额亦由其自己选择。其次,两个险种的赔偿原则和赔偿顺序不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而商业三者险采取的,则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在赔偿顺序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根据规定,交强险最高赔付限额为12.2万,其中,死亡伤残最高11万元、住院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在现实中常出现各项赔款超过交强险的赔偿限额,如果没有投保商业三者险,投保人很有可能就要自己承担一定费用。建议车主在购买车险时,除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了交强险外,商业三者险仍不可少,这样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时候,保险公司可以帮助支付超额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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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赔偿数额确定的原则?一、 交强险赔偿 数额确定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的原则? 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 1、满足 交通事故 受害人基本保障需要。 2、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者支付能力相适应。 3、参照了国内其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他行业和一些地区 赔偿标准 的有关规定。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前)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 伤残赔偿 限额:50000元人民币 2、 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三、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3、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 赔偿金 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强险事故赔偿原则 ,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四、下列损失和费用, 交强险 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 诉讼费用 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综上所述,当出了交通事故的时候,一般交强险会进行赔偿,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主要是为了给受害人一定的,比如说误工费治疗费住院费等等的补偿,但是交强险的赔偿也是有数额规定的,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强险赔偿都是不同的,具体怎样赔偿依照当时的交通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