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一、员工全月无休下班猝死,公司需要担责吗
1、员工全月无休下班猝死公司需要担责。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他情形。
员工在下班后猝死,属于工伤吗?企业需要承担责任吗?员工在下班后猝死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是否属于工伤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应当根据员工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看。如果员工在下班之后意外猝死的原因是自己造成的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那么应该是不属于工伤。如果是因为工作导致的,比如加班过度或者是全月无休等,当然是属于工伤的。企业对此也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员工进行赔偿。
由于现代人的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在上班的时候,如果工作任务没有完成,难免会被要求加班,如果是适当的加班,应该是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太大的影响。反之,如果是公司成天要求员工过度加班,几乎每天都要熬夜,当然会对身体造成危害,很多猝死的原情况都是在加班的过程中发生的。所以如果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导致猝死,企业当然是需要赔偿的。
毕竟员工是为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了工作才发生了猝死的情况,企业怎么说,也该对员工的家属进行赔偿。要知道工作过度劳累,对员工的身体危害是非常大的,一旦在过度劳累的情况下发生猝死,完全就是属于工伤。也许员工在加班的时候没有发生猝死,而是在下班之后回到家或者是回到宿舍里发生猝死。但是员工猝死的原因是和工作有关,就算是下班回家,企业也是需要对员工负责任的。
如果员工发生猝死的原因是因为个人的问题,比如突然发生了意外,或者是各种疾病等,应该是不算工伤的。具体是否算工伤,还是要调查清楚员工发生猝死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总的来说,员工发生猝死的情况,想必谁都不想发生,不管是作为企业还是对员工的家属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所以员工在上班的时候,还是要多加注意自己的身体,千万不要过度加班。
下班途中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下班后猝死不算工伤。关于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的情形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根据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猝死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一、工伤的认定标准具体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他情形。
二、工伤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按生活自理障碍支付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作为生活护理费;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下班途中猝死能否认定为工伤?首先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可以肯定的是,不能直接认定为工伤。
因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了属于工伤的几种情形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他情形
员工在加班后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猝死)的,不符合第一项情形中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不符合第二项情形种的“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及受到事故伤害”;
不符合第三项“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
不符合第四项“患职业病”;
不符合第五项“因公外出、工作原因收到上海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
不符合第六项“下班途中收到交通事故或其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他事故伤害”。因为是本人突发疾病猝死。
所以可以肯定,下班途中猝死,很难直接认定为工伤。
其次,是否能争取认定为“视同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视同工伤也就意味着,本来不属于工伤,只是法律扩大了保护范围,将其视为和工伤一样。
这一点要注意,对比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三工的场所规定,强调“工作场所”,第十五条视同工伤强调的是“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的工作场所”和第十五条的“工作岗位”有什么区别呢?
按照最高院在其再审案件((2017)最高法行申6467号)中的论述:
“本院经审查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该项规定视同工伤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二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未经抢救死亡,可能存在两种情形:一是突发疾病,来不及抢救即已经死亡;二是发病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丧失抢救机会死亡。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
上下班路上猝死算工伤吗?法律分析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上班路上猝死算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员工下班路上猝死 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