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安全责任事故赔偿标准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依法应当履行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义务;因其违法造成事故的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生产事故导致职工死亡,除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了要赔偿伤残金外,还应该赔偿各自住院费用及家属的精神抚恤金。
安全生产事故双倍赔偿规定违反了bai《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du需要给劳动者双倍的赔偿。zhi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dao三十六、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职工一旦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应如何进行赔偿职工一旦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一般分为一次性补偿和次性补偿;
法律分析
所谓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其实主要就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而对于受害人来说,只有其认定成工伤,才能再次主张安全生产事故赔偿。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赔偿。而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身亡的,会有一次性死亡补偿金补偿,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计算。按照赔偿标准,一次性伤亡补偿金是也是几十万,加上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的抚恤金,死亡的职工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在五六十万。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以申请工亡,要求支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安全生产事故额外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