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一、年苏州 工伤赔偿标准 是怎么样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的? 依据《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 十级伤残 ,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时,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备案。 患 职业病 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 退休 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 十级工伤 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二、申请 工伤赔偿程序 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 社保 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赔偿的标准是要看评残的级数是怎么样的,评残的级数越高,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工伤的 赔偿金 额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动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金,所以,不同的工伤情况和不同的申请方式,那么赔偿的标准就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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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各类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标准为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
一是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
二是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类分别调整为3328元、2662元、1997元;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如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补足;
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对市区统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363人的伤残津贴、144人的生活护理费、436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统一调整。
经过调整,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较大幅提高,其中伤残津贴人均增加265.07元/月;
生活护理费人均增加237.75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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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保险范围有哪些?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2022年苏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一览表
苏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各类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标准为:
一是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
二是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类分别调整为3328元、2662元、1997元;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如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补足;
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对市区统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363人的伤残津贴、144人的生活护理费、436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了统一调整。
经过调整,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较大幅提高,其中伤残津贴人均增加265.07元/月;
生活护理费人均增加237.75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
工伤赔偿2022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的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苏州十级工伤赔偿标准2022伤残等级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分为两种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合同未到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苏州十级伤残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苏州十级伤残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一、认定工伤决定书的流程
1、申请
2、审核
3、核实
4、中止
5、决定
6、送达
二、认定工伤所需要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苏州工伤鉴定标准2022具体有哪些苏州 工伤鉴定 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一) 医疗费 1、要求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苏州市2022年工伤赔偿标准 ,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 伤残 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鉴定标准是国家有关法律制定的,但是具体的实践,会有一定的出入,因此自己要合理的进行资料的收集,因为有关的赔偿,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所以自己要多加注意其中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置,从而获得充分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