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一、年苏州 工伤赔偿标准 是怎么样的? 依据《江苏省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第二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 十级伤残 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 时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由 工伤保险 基金支付一次性 工伤 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 伤残 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9.5万元,六级8.5万元,七级4.5万元,八级3.5万元,九级2.5万元,十级1.5万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 社会保险 行政部门备案。 患 职业病 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准标准的调整,由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确定。 第二十八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 ,且解除劳动关系时距法定 退休年龄 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 退休 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至 十级工伤 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制定。 二、申请 工伤赔偿程序 是怎样的? 1、向办理机构申办工伤赔偿,办理机构是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 社保 分中心或者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3、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综合上面所说的,工伤赔偿的标准是要看评残的级数是怎么样的,评残的级数越高,那么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工伤的 赔偿金 额还要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平均收入来进行计算,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动的话,那么就可以申请一次性补助金,所以,不同的工伤情况和不同的申请方式,那么赔偿的标准就会有所不同。
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22法律分析:(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八)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2022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是这样的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
1、残疾赔偿金应当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按照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照二十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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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此次调整对象包括2017年6月30日前领取伤残津贴待遇的工伤职工、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各类工伤定期待遇具体调整标准为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
一是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增加240元至270元不等;
二是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类分别调整为3328元、2662元、1997元;
三是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10元。
其中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如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6.5%的,再予以补足;
未参加工伤保险以及五至六级伤残职工定期待遇调整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按原渠道列支。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对市区统筹范围内符合条件的363人的伤残津贴、144人的生活护理费、436人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统一调整。
经过调整,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水平均有较大幅提高,其中伤残津贴人均增加265.07元/月;
生活护理费人均增加237.75元/月;
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均增加116.76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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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伤鉴定标准2022有哪些?一、苏州市工伤鉴定标准有哪些? 工伤赔偿计算 (一)一级至四级 伤残 待遇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 工资 ×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的,由 工伤保险 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2.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 十级伤残 待遇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 八级伤残 =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 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 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其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伤残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 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待遇标准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赔偿项目的鉴定标准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 、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 护理费 、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 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 丧葬费 、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伤赔偿鉴定标准如上所示,不分地区的限制,所以苏州 工伤伤残鉴定 标准2017也适用于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我国其他的地区,不同程度的伤残待遇标准也不同,要根据伤残的等级来定。赔偿项目分很多种情况,不同情况的相对赔偿费也有所不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如果出现太严重的工伤的,就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这样才能拿回属于的赔偿款,因此, 苏州市工伤鉴定标准 有哪些?这就要看当时地区是怎么样规定的,各个地区的政策都不一样,鉴定的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可以到当地的有关部门去咨询。
苏州工伤鉴定标准2022具体有哪些苏州 工伤鉴定 标准2018具体有哪些 (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 工伤 所需费用符合 工伤保险 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苏州人损伤残赔偿标准2022 ,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 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 伤残 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 劳动关系 ,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 并办理 退休 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 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 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五级、 六级伤残 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 社会保险 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工伤鉴定标准是国家有关法律制定的,但是具体的实践,会有一定的出入,因此自己要合理的进行资料的收集,因为有关的赔偿,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所以自己要多加注意其中的规定,进行有效的处置,从而获得充分的支持,从而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