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临时雇工受伤怎么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雇主所雇佣的人员在从事雇佣劳动中遭受到 人身损害 时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雇主应该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发包人和分包人知道或者说是应当知道,其所接受业务的雇主并没有从事其行业相关资质,或是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也需要和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若是由雇佣关系之外的第三人的某些原因造成所雇佣人员受到人身损害的,索赔权利人可以要求由第三人或者是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由雇主先主动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之后,可以向当事第三方追求赔偿。 雇员可以根据自己的伤情,与需要做出赔偿者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调解和 诉讼 等途径来解决。 雇员可以就以下项目对雇主、发包方或者第三人等索要赔偿: 一、 医疗费 :雇员索赔的医疗费包括当事人在受到人身损害之后,到医院为了治疗伤病所支付的挂号费、各项检查费、伤病治疗费、医院开具医药的相关费用以及住院费等一系列治疗伤病相关的 医疗费用 。 二、误工费:误工费由雇员在疗养伤病期间耽误的务工时间和收入的具体情况确定。 三、 护理费 :护理费则是根据雇员治疗期间其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期限以及具体护理人数确定。 四、交通费:交通费主要是根据受到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为到医院医治或者是转入其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他医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必要的死者亲属产生的交通费用,相关亲属一般不能超过三个人。 五、住宿费:受到人身伤害的当事人及其需要的陪护人员,从一地到达另一地处理 交通事故 从而产生的住宿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此费用为当事人住院期间一日三餐的补助费用,其标准一般情况下参照由国家机关制定的一般工作人员到外地出差就餐补助标准。 七、营养费:指的是当事人在疗伤期间,为了使自己的身体尽快恢复而自行购买的日常饮食之外的营养品所花费的费用。营养费一般是根据当事人的 伤残 情况以及医院所给的建议和出具的营养支出凭证来确定的。 八、 残疾赔偿金 :如果说某雇员因为工作上的原因而导致自身残疾,则可以根据残疾的等级,按照工作地官方所公布的上一年的普遍的收入标准,从残疾当日起往后算二十年,对雇佣单位或个人进行索赔。一般是以上一年城镇居民平均每个人可支配的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每个人纯收入标准索赔。如果当事人已经满六十周岁,则从二十年里扣除超出六十周岁的具体年龄数。如果当事人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那么只能按照五年计算索赔。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此费用根据当事人所需要的辅助器具的普遍适用规格的平均费用为标准计算。 十、 丧葬费 :它是根据上一年度该公司职工在职期间所取得的月平均 工资 作为计算标准,然后在标准之上乘以六倍作为赔偿总额。 十一:被 抚养 人生活费:如果雇员丧失了一定程度或者完全丧失劳动成立,雇佣单位则需要对其需要抚养人给予生活费。其费用一般根据当地统计局所发布的城镇户口居民在上一年里人均消费性支出,或者是农村居民在上一年里人均年消费支出作为标准计算。 十二: 死亡赔偿金 :一般情况下是按照上一年里城镇居民或者是农村居民的年收入标准,再乘以二十年计算。
临时工受伤怎么赔偿临时工因工作原因受伤的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雇主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帮工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法律分析】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临时工受伤雇用公司是需要赔偿医疗费用的。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按劳动法规定,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法律依据】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雇的临时工意外受伤怎么赔偿法律分析:雇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的临时工意外受伤由公司赔偿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法律上并没有正式与临时工之分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只有合同期限临时雇工受伤赔偿问题 的长短不同,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相关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待遇。
工伤赔偿项目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职员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