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只有六十周岁以上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的限定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故新生儿应按成人标准赔偿。
1、医疗费赔偿金额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伙食补助费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陪护费赔偿金额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赔偿期限6、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及型器具的费用7、丧葬费赔偿金额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8、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抚养人的人数×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抚养年限9、交通费赔偿金额际必需的交通费用单据数额之和10、住宿费赔偿金额宿天数×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11、精神损害抚恤金赔偿金额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年限(死亡最长不超过6年,残疾最长不超过3年)。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意见》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新生儿死亡赔偿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可以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如果确实属于院方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的医疗过错,医院承担侵权责任。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八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
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新生儿死亡一般赔偿多少钱要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可以申请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如果确实属于院方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的医疗过错,医院承担侵权责任。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医疗纠纷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医疗纠纷新生儿死亡赔偿标准包括: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2、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3、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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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新生儿死亡生育津贴赔偿标准 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