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房屋漏水是最让人头痛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的房屋质量问题,以下是我分享给大家的关于房屋漏水赔偿案例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欢迎大家前来阅读!
房屋漏水赔偿案例篇1:
2013年1月,谢梅香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到一套顶层住房,整栋房屋是在两年前竣工的。可居住不到两个月,谢梅香便发现屋面漏水严重。检测结果表明,系防水工程不达标所致。而如果修缮,不仅工作量大,费用也不低。谢梅香曾找房地产开发公司解决,公司表示房屋卖给谢梅香后,便因房屋已经售空而撤离,有什么问题应找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认为,房屋漏水是因本身的内在质量所致,与其管理行为无关,只能由房地产开发公司担责。在两方“踢皮球”的过程中,谢梅香想到通过诉讼维权,但她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应当告谁?
房屋漏水赔偿案例篇2:
王先生诉称,2005年5月30日,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他购买了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的石景山区玉泉北里二区精装修房屋一套,自2007年11月起主卧卫生间洗练池上方屋顶沿下水管道持续滴水,顶部水泥板、洗练池台面及水龙头受到侵蚀,滴水可溅到墙壁灯座,严重影响正常起居使用并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王先生多次向当时的物业管理公司和2008年更换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了报修登记,前后两物业公司也曾多次联系被告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人员一起进行实地勘察,被告方答应尽快给予修复。耐心等待多日后,被告在《住宅质量保证书》规定的时间内并未得到处理,一直拖延至今。致使半年多来卫生间无法正常使用,居室内异味,给王先生的生活起居带来了极大不便。
王先生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居住权利,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不再继续受到侵害,避免或减少更大的损失,居住安全得到保证,特请求法院查明情况,支持原告的正当合理要求,使漏洞房屋尽快得到修缮,并补偿原告误工费、交通费及其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他损失供给人民币1万元整。
房屋漏水赔偿案例篇3:
2004年2月,陈先生一家入住安县花荄镇某居民小区,发现卫生间顶部多处漏水、渗水。其后8年多时间里,开发商直接或委托公司物业先后维修了5次,但问题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
2012年4月,陈先生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立即对房屋进行修补,并赔偿前期自己支付的维修、误工等费用2.58万元,另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万元。在诉讼过程中,陈先生又申请追加物业公司为被告,申请追加楼上住户黄先生为第三人。
审理过程中,被告开发商与黄先生达成一致意见,对黄先生的卫生间进行了一次较大面积的维修,但陈先生卫生间顶部仍未修补。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开发商败诉,向陈先生赔偿交通、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5700元;限被告开发商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原告卫生间及周边被漏水浸渍的墙面、屋顶进行修补,逾期则由开发商向陈先生赔偿1000元,由陈先生自行修补。
一审判决生效后,开发商拒不执行判决,陈先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获得全部赔偿。
房屋漏水赔偿案例篇4:
消费者钱先生于2010年6月购买了江苏金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清扬康臣花园的期房。在验房签收时,钱先生发现该房屋客厅顶部渗水,当即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解决问题。开发商三番五次敷衍了事地进行了维修,始终没有彻底解决大面积漏水的问题,且态度蛮横,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致使消费者至今不能入住。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等公平交易条件。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商品房是大宗消费商品,消费者购买是为了入住使用,而经营者却敷衍、漠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使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经营者理应赔偿消费者的损失。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诉讼维权。
房屋漏水赔偿案例篇5:
房屋漏水赔偿?关于房屋漏水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的赔偿问题,首先就是要找到侵权者,是开发商、住户还是物业,如果是住户的话,受损失一方可以与住户协商,看是否能就赔偿数额和对方达成一致意见,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话,受损失的一方要根据自身遭受的实际损失要求对方赔偿,包括为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了维护房屋支出的材料费用、聘请专业人员修理的劳务费,以及自身为修复房屋造成的其他的损失进行起诉。
如果是基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可以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具体的违约责任,或者违约责任约定不明确,可以按照实际的损失,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四条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楼上漏水赔偿标准法律分析:一、民事赔偿,只实际损失为限(包括物的实际损失,关联损失,重作,修复所产生的费用及人的误工费)。 二、楼上漏水,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1、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是由于楼上住户的原因(过错责任)造成当事人损失的,可以向其主张赔偿;2、如果双方对赔偿数额,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应参照民事纠纷处理。
因为楼上漏水导致的损失,没有具体的赔偿金额。对于楼下造成的损失需要进行赔偿,双方可以针对损失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楼上漏水一般赔偿的标准是没有固定的公式的,需要受损失的一方保留现场搜集证据将损失物品的价格罗列后,交由相关机构进行评估方可执行。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楼上漏水赔偿标准:侵害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他人财产的,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按照漏水造成楼下的装修以及各类家电家具由于漏水导致破坏的损失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其具体赔偿金额请以实际为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楼上漏水所有住户赔偿案例 ;(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