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挡光赔偿标准不同城市具体规定不一样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具体以当地规定为主。
变压器距离民宅5米以上则为安全。
以长春市为例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根据《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十五条规定:
因城市建设需要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新建建筑降低周边生活居住建筑原有日照时数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给被遮挡生活居住建筑的空间环境等造成一定影响,但仍能满足本办法规定日照标准的,建设单位与被遮挡生活居住建筑所有权人进行协商,可以给予被遮挡生活居住建筑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金额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补助金额=每个窗户面积×降低日照时数×补助标准
每个窗户面积(平方米)和降低日照时数(分钟)的计算以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报告提供的数据为准,补助标准为100元/平方米・每分钟。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配电部分)》第六节第十三条规定,10kv的变压器安全距离是1.5米。
扩展资料:
一、生活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厅)的日照应当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2.托儿所、幼儿园中的活动室及寝室的日照应当满足冬至日不低于3小时的标准。活动场地应当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3.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日照应当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
4.中、小学校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操场应当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5.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的日照应当满足冬至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
6.集体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日照应当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标准。
二、被遮挡生活居住建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考虑其日照遮挡:
1.属于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筑;
2.临时性建筑;
3.建筑外墙面擅自拆改的采光门、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长春市生活居住建筑日照管理暂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
请教关于房屋挡光问题日照间距不足 国家现行标准对住宅间距有明确规定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一些城市对住宅间距也做出了地方规定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如哈尔滨地区按国家规定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应为房高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的2.15倍,但哈尔滨市规定新区住宅日照间距为房高的1.8倍,旧区住宅日照间距为1.5倍,明显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而一些开发商为多出房,房屋的日照间距连1.5—1.8倍都不能满足,使1层—3层住房基本不能得到日照。还有的住宅日照遮挡严重,使整个单元竖向用户不能得到日照。居室得到必要的日照是人类健康生活的需要,尤其是在北方寒冷地区,日照对老人、儿童尤为重要。对此建议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对于既有住宅日照标准不足的应予以补偿,补偿不光是指“挡光费”,而是应实施政府主管部门指导下的更新改造计划等。对于新建住宅应强制执行国家标准并鼓励创造日照的新住宅设计方案和新住宅体系。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使新建住宅的间距在不增加的条件下,日照质量得到加强。
我住七楼,前面盖高层,影响彩光,怎么赔偿?新建楼房挡光的补偿标准是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1、被侵权人因采光的需要,需改变原有房屋结构,如增大门窗面积、开天窗等,该项费用应属赔偿范围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2、被侵权人因采光不足,室内照明设备使用时间相对延长,对照明设备的使用寿命及能源消耗都有较大影响,因此,将该项费用应酌情予以一次性赔偿。
如侵权人因其建筑物向高空发展,充分利用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了空间,其房屋有了软大的增值,或者侵权人所盖的高层建筑物纯粹为了商浅论采光权纠纷中的权利保护品房开发,其建成房屋的经济效益自不待言,与此鲜明对比的是,相邻一方的房屋因采光受到影响,其房屋在原有价值的基础上有大幅的下降,因为房屋的价值取决于其位置、方向、采光等关键因素,因此应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屋的原有价值及采光受影响后的价值予以评估,其差额部分应属赔偿范围。
采光权的计算方式是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1、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乘以赔偿单位乘以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加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乘以补偿单位乘以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
2、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相关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
我家被前面的楼房严重挡光,他们应该怎么赔偿?谢谢!1。你说的采光权问题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目前国家对采光权规定的比较笼统,除国家法律外各个地方有的对大城市采光权也作了一些规定,基本不涉及农村采光权;
2。 采光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关于采光权的法律规定在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我国是纳入到相邻权的范畴里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哈尔滨房屋挡光补偿标准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目前,采光权侵权案件的赔偿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确定民事赔偿与经济补偿的界限。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低于《规范》规定的标准的,由侵权人对被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虽被遮挡,但被遮挡后的日照时间高于上述标准的,仍要由侵权方对被侵权方进行适当经济补偿。
采光权纠纷应当以一次性赔偿为宜,以《规范》规定的标准,有两种计算公式:
一种是首先根据上述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以及同样按照上述规定确定补偿数额,两项相加作为赔偿总数:
低于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赔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超过国家标准的时间差(分钟)×补偿单位(元/分钟/平方米)×居室(客厅)的面积(平方米)
另一种方式是按照不同时间段确定赔偿数额,依据《规范》的规定,将遮挡采光的时间,以不同时间段确定一个赔偿单位,通常低于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大于高出国家标准时间段的赔偿单位,高于国家标准的作一次性补偿;低于国家标准的计算赔偿数额:
赔偿单位(元/平方米)×居室或客厅面积(平方米)
3,以上是对城市采光权的部分规定,对农村没有涉及,因此建议你同对方协商解决;并考虑如果对方有违反审批计划,超过政府审批标准超高度建房的话,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