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一、正面回答
超市过期商品应当进行销毁片是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对于已经过期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的商品一定要毫不犹豫地丢弃,不要因为舍不得这一点损失而坑蒙顾客。一旦被顾客或者工商局发现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了,不但口碑受损,生意受损,还会遭到惩处,那就因小失大了。超市出售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如果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二、分析
1、超市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食品经营活动。
2、食品经营人员应当符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卫生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直接接触进口食品的工作。
3、购买的食品包装标签应当进行检验验证,禁止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或者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按照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记录。
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第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的合法要求。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超过十五日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一)经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为不合格商品,自消费者提出退货要求之日起未退货的;
(二)自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期满之日起或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自消费者提出要求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义务的。
国家法里面有没有规定在超市里面买到过期食品退一赔十这一条规规矩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的食品受到损害的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在超市买到变质的东西如何处理?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关于“销售失效、变质产品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的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超市食品过期供货商退货原则 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由工商部门依法对该超市做出处理。同时,消费者还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的规定,要求该超市退还所购买的过期变质食品的货款,并赔偿相当于该货款数额一倍的损失。也可以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食品经营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的规定,要求该超市退还所购买的过期变质食品的货款,并赔偿相当于该货款数额十倍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消费者可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程序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