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离职补偿金的标准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
1、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每满一年的,补偿其一个月工资;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3、不满六个月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离职补偿金需要交个税吗
如果取得离职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
【法律依据】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离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分析】
离职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时,就涉及到如何计算经济补偿的问题。计算经济补偿的普遍模式是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应得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离职补偿金也就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离职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是怎样的?一、员工离职 经济补偿金 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公式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 工资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 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经劳动 合同当事人 协商一致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 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 赔偿金 的计算 1. 劳动者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录用费用 培训费用 直接经济损失 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条款赔偿金的计算 赔偿金 =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润) 合理的调查费用。 因此,员工离职是否具有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为过错方进行补偿。若是,属于劳动者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同时,经济补偿金和 经济赔偿金 两者之间是不同的概念,广大群众在面临 劳动纠纷 时要学会区分。
离职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公司辞退)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扩展资料
企业辞退的原则
根据原劳动人事部等四部门劳人劳[1987]5号文件规定:企业对违纪职工要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改正错误。对于那些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后仍然无效的,可以按照《辞退规定》予以辞退。
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辞退规定》办事。如发现辞退不当的,要及时纠正;发现确属企业领导人滥用职权打击报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企业对被辞退的违纪职工,要认真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不能简单从事,防止矛盾激化。辞退后,本人要求迁移户口的,按户口迁移规定办理。
符合除名、开除条件的职工,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规定执行。
常见辞退不当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许多企业存在辞退员工时无透明度,被辞退人员走得莫名其妙;管理者因为私人恩怨开除员工,公报私仇;
克扣被辞退人员工资时有发生,特别是民营和私营企业;
许多管理者对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能因为小小的失误被辞退;被辞退人员离开公司后,管理者对被辞退人员随意指责。
严重违章违纪辞退,触犯公司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离职员工的补偿金与赔偿金(一)补发的工资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这是劳动仲裁中经常出现的内容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工资支出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计入职工薪酬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并按照正常的“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二)未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双倍工资等:具有处罚性质,多出正常工资的部分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企业管理问题导致的支出,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三)补发的离职补偿金: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经常发生劳动仲裁的原因之一。企业应视同正常的离职补偿金,以“辞退福利”计入“管理费用”,不能按照“工资薪金支出”进行税前扣除,但是可以据实税前扣除。
员工离职补偿金应计入什么科目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
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八项.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
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
总结对于满足负债确认条件的所有辞退福利,不管是哪个部门的,借方均应当计入管理费用,不计入资产成本,这里的思路不再是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贷方是应付职工薪酬,从性质上说,这里的应付职工薪酬应当是准则中所说的预计负债,但是会计处理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员工离职补偿金应计入什么科目?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科目。
1、辞退员工补偿的会计处理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职工薪酬的内容主要有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八项。因此,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属于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
2、根据新《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企业解除职工劳动关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或者安置费,除正常经营期间发生的列入当期费用以外,应当区别以下情况处理青岛市离职补偿金核算 :企业重组中发生的,依次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中支出。企业清算时发生的,以企业扣除清算费用后的清算财产优先清偿。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工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