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法律依据】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法律分析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非因工死亡的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人与职员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对非工伤死亡职工的家属的赔偿也是包括了三个方面,丧葬费、一次性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丧葬费。支付两个月的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
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幸存家庭成员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直系亲属的赡养补助,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每人每月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五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员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他九县为150元)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企业职工非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1. 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 工资 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含离 退休 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临沂三区为180元,其河北省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 他九县为150元) 劳动保险条例 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 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