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项目与计算方法(仅限于伤残) (1)医疗费(住院期间费用): (2)后期治疗费(指鉴定机构确定的后期必然发生的费用): (3)残疾赔偿金: 城镇:28673元/年× 年× %(伤残系数) 农村:12138元/年× 年× %(伤残系数) (4)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天×全休时间/或计算至定残前一天 (5)护理费(不含护理依赖):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定残后护理费(指存在护理依赖的情形)护理行业的年平均工资/年× 最长20 年× %=(护理依赖系数) (6)住院伙食补助费:15-50元(南昌地区100元)/天×住院天数 (7)营养费:10-30元(南昌地区20元)/天×营养期(以鉴定结论为准) (8)交通费、住宿费、施救费(以发票为准): (9)车辆损失费、评估费、其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他财物损失费(以保险公司定损或物价局评估为准): (10)鉴定费(指司法鉴定费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该笔费用由肇事方承担,保险公司不承担): (11)残疾辅助器具费(如果截肢需要做残疾辅助器具鉴定):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城镇:17696元/年× 年× %÷ (扶养人人数)= 农村:9128元/年× 年× %÷ (扶养人人数)= (小孩计算至18岁,老人60岁以上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有退休工资不支持) (13)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3000,最高不超过50000)
江西交通肇事赔偿金标准?解答江西交通肇事赔偿金标准:1、根据江西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的二十倍计算残疾赔偿金及死亡赔偿金;2、根据江西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六倍计算丧葬费;3、医疗费、食宿费等以实际支出为需要赔偿的金额。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第十四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第十五条等。
江西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1、医疗费
医疗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100元/天。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860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7828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_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_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_÷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票据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时间、地点、人数、次数相符。
住宿费=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100元/天×住宿天数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28735元
13.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6239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264840元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江西省事故赔偿金标准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