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残机构律政
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
温州市锦绣路22号球山花园巨一大楼5楼(就是伯爵山庄对面)
要评残到哪个部门去如果是工伤评残机构律政 的话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评残机构律政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评残机构律政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评残机构律政 的有关资料。
如果不是工伤的话,可以到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残疾人评残由当地残疾人联合会负责。
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上一级劳动部门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若伤者超过15日以后再向上一级的社劳动部门申请重新鉴定,则该部门可以不予受理。第二次伤情鉴定为最终鉴定,结果不可诉。
拓展资料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一般伤残的等级伤残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申请重新评定。
中国人民共和国施行的伤残鉴定标准主要有评残机构律政 :
《人体轻微伤的鉴定标准》、《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
伤残鉴定标准--百度百科
评残去哪个部门,评残需要哪些资料?办残疾证评残机构律政 ,先自己写个申请、村里开个证明,交到社区残联那里,填一些表格。等社区报到县一级残联那里,后边县残联会通知统一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完评残机构律政 了,符合条件的照相办证。要求准备近期彩色二村照片两张、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伤残签定评残需要什么资料
不同的伤残鉴定类型是不一样的。
(1)司法鉴定应该司法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坚定;
(2)工伤伤残鉴定,应该在统筹地区(一般为地级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
(3)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应该在指定机构进行。
伤残鉴定费用大概在4000元左右,伤残程度不同收费也不同,各个地方也不一样。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几样评残机构律政 :
1、 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原件);
2、 职工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一式三份),照片一栏需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单独附照片一张;
3、 伤病情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到医院加盖公章确认),具体包括:入院急诊病历、住院病案、书面检查报告、出院证、出院小结、病历本、病情诊断证明书(申报前两个月内开具);
4、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如果是交通事故鉴定的,在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受害人在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之前,为准确计算应该得到赔偿的数额,会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登记进行鉴定。但是到了诉讼阶段以后,肇事方会以属于受害人单方面委托的鉴定结论无效为由进行抗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肇事方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并且交纳鉴定费用的,没有特殊情况,法院都会准许。这样一来,伤者提前鉴定的费用就不会得到支持。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其等级划分依据是: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评残在哪个部门申请伤残鉴定一、交通事故或者其评残机构律政 他人身损害评残机构律政 ,可向当地司法鉴定中心申请伤残鉴定。一般市级司法局下设司法鉴定中心。二、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按照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伤残鉴定一般需要30天,特殊情况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收到材料后60日内作出决定,工伤认定书生效的,可以去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法律依据评残机构律政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